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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涉受贿被公诉检方:应追究刑责

2019年05月10日 19:5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涉受贿被公诉检方:应追究刑责原副部长。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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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涉嫌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指定,由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宏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孟宏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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