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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台嫌遭西班牙遣陆人权团体忧恐成另类送中条例

2019年06月08日 20:1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2016年,237名嫌犯在涉及跨国电信诈骗案,其中,分批押解至大陆的台籍嫌犯有200多人。图为嫌犯逮捕画面。(图取自Policía YouTube频道网页youtube.com)

西班牙昨天将94名台籍骗嫌犯遣送到北京。人约盟执行长黄怡碧今天受访时表示,已有捷克律师向她表示,这种符合「一中原则」的判例,未来恐成为欧洲国家遣送台人的参考依据。

黄怡碧解释,若欧洲国家认定台湾人也是中国国民,未来在处理各类案件遣送时,会更容易将台湾人送到中国大陆,「恐怕会变成另外一种逃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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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昨天报导,一架载有94名台籍电信网路诈骗嫌犯的飞机,7日上午7时许从西班牙马德里飞抵北京。此案发生于3年前,涉案人237名,至今分批押解至中国大陆的台籍嫌犯共有218人。

长期提供台嫌家属法律咨询的台湾「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执行长黄怡碧今天上午接受中央社记者采访时说,另一起捷克跨境电信诈骗案的台籍嫌犯代理律师昨天致电向她表示,西班牙在遣送台人时,倾向接受北京当局所提出的「一中原则」,捷克法院未来很有可能依循西班牙判例,将剩余的台籍嫌犯遣送到中国。

她表示,这名捷克律师也警告,西班牙大量遣送台人到中国的案例恐怕也会成为未来欧洲国家处理类似案件的参考依据。

黄怡碧指出,国际上在处理遣送问题时,首先除了考量犯罪地之外,还会考量国籍问题,若是申请遣送国的国民,放行标准就会更松。「假如欧洲国家将台湾人视为中国国民,未来将台人遣送中国大陆的机率就非常高」。

她忧心,假如中共借此针对台湾特定人士罗织罪名,要求各国遣送,「届时恐怕会成为另一种逃犯条例」。

香港正在修订的逃犯条例,拟允许将人员遣送到未签署引渡协议的地区。外界担忧,此举恐使异议人士遭罗织罪名,遣送至中国大陆受审。逃犯条例因此又被称为「」并遭到强烈反对。

人约盟过去两年间提供西班牙跨境电信诈骗犯的100多名台籍嫌犯家属法律咨询,并建议他们透过律师,以申请政治庇护等方式,暂缓遭遣送中国大陆。

然而,西班牙最后并未核准政治庇护申请;欧洲人权法院也采信中方「公平审判」和「不判死刑」的保证,不同意暂停遣送要求。

黄怡碧指出,这些嫌犯普遍年龄分布于20到30岁之间,以男性为主。其中一名年仅19到20岁之间的嫌犯,在西班牙被捕后2、3个月内,就因不明原因在看守所身亡;而被遣送到中国的218名台籍嫌犯,则因不明原因被分送到北京、浙江、深圳等地共6处左右的看守所。

她表示,不能否认,这些嫌犯中,确实有人在出发前就具有犯意;但也有人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往西班牙工作,并且扣留证件,无法脱身。

黄怡碧说,有嫌犯在中国被指控犯行的时间,实际上根本还没赴西班牙。除此之外,遭遣送的嫌犯至今不知道在西班牙遭关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因此,家属希望政府能够提供当事人的出入境资料做为佐证,并推荐适合的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基本公平权益。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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