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修宪将投票年龄降至18岁
2019年07月04日 19:24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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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周四正式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准备将选民的法定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前首相纳吉已经表明国阵将支持这项修宪案。
巫统及伊斯兰党等反对党之前表明,反对党支持此项修宪案的条件,就是当局必须同时规定所有年满18岁者都能自动成为选民。马国目前的选举条例规定年满21岁者必须登记才能成为选民。但赛沙迪周四提出的修宪案并未提到反对党这项条件,因此分析员认为反对党到时是否支持这项修宪案,其实还有变数。
赛沙迪提出的修宪案建议将联邦宪法第119(1)条款将把21岁投票年龄,修改为18岁。法案阐明,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后,将会有更多马来西亚公民可以投票,以民主体制来遴选政府。这项修宪是希望联盟去年大选的竞选承诺之一。希盟竞选宣言的第17项是承诺保障选举体制廉正,当中包括将最低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这是希盟政府去年5月上台后第二次提呈修宪案。希盟今年4月首次提呈修宪案,准备恢复沙巴及砂拉越地位,但由于反对党弃权,导致此案无法达到修宪所须的国会三分之二多数票而以失败告终。
马来西亚国会共有222席,希盟去年第14届全国大选获得113席,后来获得沙巴复兴党八名议员及三名独立议员加盟,使希盟的国会议员席次增至124席。但修宪必须至少获得148名国会议员支持。换句话说,希盟至少需24名反对党议员支持,才能顺利修宪降低投票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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