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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公报搭建违例招牌遭屋宇署下令60天拆卸

2019年07月25日 20:3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港大公报搭建违例招牌遭屋宇署下令60天拆卸北京驻港最高代表旗下的,在其湾仔大楼外大面积的招牌,已经树立多年,但最近才被踢爆原来是违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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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片

(法广RFI 香港特约记者甄树基)北京驻港最高代表中联办旗下的大公报,在其湾仔大楼外大面积的招牌,已经树立多年,但最近才被踢爆原来是违法建筑,多年来未采取任何行动的,在举报之后终于下令大公报在60天之内清拆。

从雨伞运动到近日的反送中运动都旗帜鲜明谴责示威者践踏香港法治精神的大公报,事实上其办公地点已经搬离上述的湾仔地址,但现时外墙继续挂有原来是违法多年政府却视而不见的大面积招牌。这块约12米宽乘2米高的招牌,位于香港每次大型游行的必经路线,示威者几乎每次经过都报以热烈的喝倒彩之声。

违法招牌问题最早由网民揭发投诉,根据早前网民上载的屋宇署覆函,署方指已派员视察上址,“将会根据现行的招牌监管制度,就该违例招牌采取执法行动”。由于屋宇署热线由“1823”接听,不少网民发起“一人一信去1823投诉要它即刻拆”、“支持屋宇署依法施政”,亦有网民质疑该招牌存在已久,惟屋宇署至今仍未执法。

据苹果日报报道,翻查屋宇署有关国华大厦的图则,上述招牌并未入则申请,只有招牌上方的LED屏幕,曾于2010年向屋宇署提出加建申请,涉及大厦2楼至4楼的外墙位置,并于2011年获屋宇署批准。当时的批准图则,亦无提及LED屏幕下方、即大厦1楼外墙会有加建招牌。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大公报(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国华大厦不少业权,于2003年以1400万元购入包括地库、地面、1楼至6楼、12楼、14楼及15楼。

报道引述湾仔区议员杨雪盈称,早前亦接获居民投诉上述招牌,昨获屋宇署回覆,证实招牌不符图则,属违例建筑。屋宇署今日到国华大厦张贴命令,要求业主于30天内展开工程拆除招牌,并在60天内完全还原。杨雪盈表示,僭建招牌影响途人安全,大公报身为传媒机构,应以公众利益为首,而非透过违例方法宣传。

杨雪盈议员办事处社区专员罗伟珊指,虽然LED屏幕不涉僭建,但有附近居民投诉受屏幕强光影响,“(强光)会入侵对面楼宇,影响很大,就算10几楼都受到强光影响”。她亦担心强光影响驾驶人士行车安全,已去信查询,其中环保署指会派人勘测,运输署就未正式回覆。罗又称,持续光污染会影响居民生活,建议商界应与居民及上班人士协调,让大家有更好生活环境。

屋宇署回覆称,于今年6至7月期间接获两宗举报,指轩尼诗道340号外墙大型屏幕下方怀疑有僭建招牌,经视察后,该招牌没有明显危险,但竖设前未获屋宇署批准,属违例招牌,该署25日已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条向有关人士发出清拆令。屋宇署又指,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令,该署可考虑采取检控行动,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最高20万元及监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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