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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前员工举报总裁行贿上位 称是公开秘密

2019年08月16日 3:2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来源:澎湃新闻


8月14日,关于研究所多位高管被前员工举报的消息在金融圈不胫而走。

一位微博名为日薪越亿樱桃姐姐的网民发布了一则公开举报微博,自称曾就职于研究所,职位是公募基金销售,举报长江证券现任总裁刘元瑞、研究所副所长邬博华上位,以及销售总监等人违纪炒股等行为,还说自己因研究所领导组织员工上门闹事以至于患上了

对此,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双方,爆料网友王洁并未提供举报内容的证据,根据她介绍的情况,双方矛盾的焦点似乎还是在于王洁的离职一事。她向记者出示了两封向长江证券领导的信函、律师函、与刘元瑞、邬博华等人的聊天记录截图等信息,称自己不仅被迫离职,而且还受到了公司方面的多番骚扰。

而长江证券方面则表示,这些举报并不属实,王洁是因为没有完成业绩指标被末尾淘汰的,这是公司市场化的用人机制,由于她本人对于未续约的事实不满意、不接受,所以才公开去闹。

值得一提的是,澎湃新闻记者发现,长江证券销售团队曾荣获2017年度新财富上海区域最佳销售服务团队第四名,而王洁正是获奖团队成员之一。

记者在8月14日下午联系到了这位发布微博的女士王洁,在电话中,王洁直言自己不是想搞事情的人,要搞早就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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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她介绍,自己2016年1月4日入职长江证券研究所,2018年12月25日离职,而离职是被逼的,之后还有同事来到家里闹事、推搡、抢手机,被自己报警。之所以现在选择爆料,是因为尽管过去了很久,但长江证券仍然在外造谣,说她存在污蔑甚至殴打另一位女同事的情况,所以她忍无可忍。

之前他们想逼我离职,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让我离职,但我不愿意离职,所以就各种在公司折磨我,后来我就找律师发了律师函,他们就以我3天没打卡为由,干脆把我开除了,后来我就丢了一点点东西出来,他们就怕了,就来我家要弄我手机、电脑。

他们还一直诽谤、造谣,说是我长期污蔑一个小姑娘,她来我们家闹事,我们家人殴打了她,所以她报警了,但这完全是捏造,实际上是他们一大早到处打听我家地址,领导组织了5个人出面来我家闹事、推搡、想抢手机,后来是我找保安报了警。这是2018年12月26日的事。

在正式离职之前,就有迹象显示王洁与长江证券研究所多位同事不和。

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朋友圈截图显示,王洁曾在事后发布了一条朋友圈称:做笔录做到现在,遇到这样的一帮人,也没谁了。并配上了在派出所的照片。在这条朋友圈下,两名长江证券研究所的研究员分别回复:自作孽,不可活以及咎由自取。

就是因为他们现在还反复搞,所以我就火了,我也不是想搞事情的人,我(发这个微博)也就是想警告他们,不想搞事情。

至于爆料微博中提到的证据,王洁说并不方便提供给媒体,不过她表示,这些事情在二级市场都是公开的秘密,一查一个准。

面对逐步发酵的传言,长江证券相关人士在8月14日晚间向澎湃新闻记者回应称,举报内容并不属实。

举报确实是不属实的,是前员工和我们绩效合同绩效的纠纷,她是因为没有完成绩效指标,我们公司就发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她对此不接受、不满意,所以就在各种渠道去闹,我们在她合同到期之后就解约了。这位内部人士这样表示。

据长江证券方面介绍,在离职之后,王洁提出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在6月已经出炉,大部分诉求并不合理最终未被满足。

澎湃新闻记者获得的劳动仲裁裁定书显示,王洁称,2017年7月起,她的月固定工资为5万元,另每月在额度内可报销交通费和餐费。其中,交通费的额度为2000元,餐费的额度为400元。2018年7月起,长江证券突然每月克扣其工资2万元,王洁多次交涉均无果。2018年12月25日,长江证券向王洁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王洁严重违纪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此拒不向王洁支付工资、补贴、经济补偿金等。王洁要求长江证券:

1,支付2018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克扣的工资差额10万元;

2,支付2018年11月至12月的交通费补贴4000元及餐费补贴800元;

3,支付2018年12月的工资差额49448元;

4,支付2018年10月至12月的餐饮报销款22806.74元;

5,支付2017年度绩效奖金差额141000元;

6,支付2018年度绩效奖金457000元;

7,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28376元。

最终,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不成,裁决:

一,被申请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洁2018年12月的工资差额11113.30元;

二,被申请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洁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的交通费及餐费补贴人民币4092.50元;

三,被申请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王洁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的餐饮费报销款人民币22806.74元;

四,对申请人王洁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对于这一仲裁裁决的部分结果,长江证券表示不服,目前已经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有两方面,一是判令原告(即长江证券)不向被告(即王洁)支付2018年12月工资差额人民币11113.3元;二是判令原告不向被告支付2018年10月至12月的餐饮费报销款人民币569元。

王洁则提到,自己离职过程中所受待遇不公,且由此所引发的劳动仲裁过程也有问题。

8月14日晚间,王洁向记者提供的一封她向长江证券领导发出的信函中提到,据查实在本人2016年1月4日入职起,长江证券作为一家上市券商法务缺失,无法提供按《劳动法》制定的《员工手册》,没有规章制度,以三天没打卡 为由开除我这个销售!出动法务部、人力部、研究所相关领导要求甘露违背事实出具2017年未发放给我的30%奖金在2018年5月已发放的证明,以逃避要支付我2017年剩下的30%奖金141000元的法律责任。

记者发现,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中,对于因三天未打卡而开除员工的行为,仲裁委判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对于王洁所称的,劳动仲裁过程中长江证券存在行贿、找假人证等情况,长江证券内部人士表示对此不清楚,但相信不会有这种事。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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