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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乃龙:可笑的“失联通知”

2019年08月25日 6:4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来源:华夏文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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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多年平安无事。近来却发现,自己上了“失知”名单。这种不吉利的事,怎么会摊到我头上?开始觉得奇怪,继而觉得可笑。

今年5月,我用自己的中文姓名作为关键词在互联网上用Google搜索。在搜索结果中除以前看见过的有关网页,如:发表的文章,出版的书籍,还意外发现,自己的姓名赫然出现在一个以前没有看见过的网页上。网页的标题是:中科人才网-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外包-人力咨询。网址是:www.casjob.com >档案管理。

我在25前从美国技术移民加拿大,随后按照规定从中国科学辞职,与科学院脱离了关系。为何现在上了“中科人才网”,成为“人才”了?打开网页,看见网页主人是“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网页正文的标题是“失联人员公示”。标题下面是一段说明,称:“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失联5年以上的人员进行公示,每年更新一次。公示期满后,仍没有与我中心取得联系和补充档案材料、接续人事关系、补交存档费的,将视为自动终止档案托管关系。······ 请以下人员在看到公示信息后及时与我中心取得联系,联系电话:······。” 接下来是一个很长的表。表的标题是“公示名单”。名单中每人一行,栏目有:姓名,身份证号,调入日期,缴费截止日期,原系统号,库房位置,区号,盒号。本人的姓名在第454页的第13行。这个公示名单共有516页。每页含16行即16人,最后一页例外,只有6人。因此,总人数为 515 x 16 + 6 = 8246。

二、

我想起来了。1997年6月,家人移民加拿大与我团聚。正在办理移民手续之际,妻子收到北京天文台的通知。通知的大意是:我的档案仍在北京天文台。根据现行规定,科学院出国人员的档案都要由国家科技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妻子本来不愿办理此事,但是怕节外生枝(办理家庭团聚移民手续过程中,有可能需要到北京天文台取得某种证明文件),影响移民手续的办理,只好按照通知中的指示,到科学院人才管理中心办理手续。保管时间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期满后可以延续。保管费为每年50元,一次交清。妻子不认为我的“档案”以后还会有任何用处,只要对付过去就行了,于是填写表格,选择最短的保管时间,交了50元。至于我的所谓“档案”,连个影也没见着。随他们的便吧,爱怎么着怎么着。只求办好移民手续,赶快溜之大吉。 想不到22年之后,他们发了一个“失联通知”,满世界寻找我。所以,看见这个通知,我情不自禁,心里小小感动了一把。

三、

说起我的“档案”,话就长了。1970年3月从北京大学毕业,我被分配到陕西省商南县。大学毕业生属于“国家干部”,无论是否员,人事档案都由共产党的县委组织部保管(在1971年2月商南县委恢复工作之前,由县革委会政工组保管)。根据规定,本人不得查看自己的档案。所以,我不知道自己的档案里有什么东东。特别是,由于被人揭发我在文化革命期间“恶毒攻击”和“偷听敌台”,受到过县公安局专案组的调查。我不知道档案中是否有这个“不良记录”,“揭发材料”和“交代材料”是否放进了我的档案中。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我头上达八年之久。1978年我差点因此而失去研究生报考资格。幸运的是,考取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出国研究生之后,在办理各种手续过程中,没有遇到过什么问题。

1986年6月我从学成归国,先后在北京天文台和清华大学无线电系(电子工程系)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1990年10月,我回到北京天文台任副研究员,成为正式职工。至此,从来没有遇到过什么问题。就在开始工作不久,有一天,人事处处长小吴(从1978年考研究生时延续下来的称呼)突然对我说:你的档案呢?台里没有。 我当即答道:我的档案我自己不能接触,我怎么会知道呢? 她没有再追问。至于事后她是否去查找过,找到没有,我不知道,反正没人再提此事。过后我和天文台的研究人员说起此事,他说很可能,从天文台录取研究生,到出国留学,到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到回天文台正式工作,办理手续都只凭当初的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我记得当年报考研究生时,我确实填写过一份考生登记表,可能只有二页纸。可能后来由天文台加进了一些材料,如考试成绩单之类。现在,我成了天文台的正式研究人员,他们才想起来,必须有我的“人事档案”。 那么,我的“人事档案”哪里去了呢?丢失或销毁是不可能的。档案属于机密文件,保存和转移都有严格的手续。据我猜测,最大的可能是仍然在陕西省商南县县委组织部。还有一种可能是,1989年“六四”后清华大学把我的档案拿去“审查”,1990年10月我离开清华去了北京天文台,清华仍然扣押着我的档案。

四、

中国的人事档案制度,是最黑暗的制度之一。在中国,大体上,除农民外,每个成年人都有一份“人事档案”,伴随一生,直到升天之时,甚至升天之后。你的“档案”,内容对你保密,却伴随你的一生,决定你的命运,甚至你的亲属的命运。一个低级官员,比如共产党的党支部书记,一个人事科科长,就可以往档案里放入对你不利的文字材料,影响你的一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又演变出“社会信用评分”制度,全面控制民众生活。奥威尔《1984》描述的情景,已经在神州大地变成现实,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令人毛骨悚然!

当年要求我们这些“流动人员”的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究竟是为了什么?199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在其基础上制定的1997年《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宣称,其目的是: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管理部门必须接受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管理人员必须是共产党员。 总之,“流动人员”也好,“固定人员”也好,其人事档案都必须在共产党的绝对控制之下。这就是所谓“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

一个人从“固定人员”变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交给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此后,如果这个人由“流动人员”再变成“固定人员”,从该管理部门重新获得人事档案。这个体系,看起来很完善。但是这种设计,就是要永远推行和维护现行的人事档案制度。这种黑暗的制度,没有尽头。

“流动人员”各种各样,其中一种是“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看来,我被归类到“辞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到组织关怀,享受这种待遇。不过,28年前我第二次离开中国,25年前我已经移民加拿大,没有这个福分了。看到这个“失联通知”,只是付之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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