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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尝试索取医疗报告 右眼受伤示威者传研究申请禁制令

2019年09月09日 19:2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其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在上个月11日的香港反修订《逃犯条例》示威中右眼受伤的一名女子,在获知香方尝试申请索取她的医疗报告之后,已委托律师发,反对医院交出医疗报告。这名女子据悉也在研究申请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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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明报》报道,女子的亲友确认,女子咨询法律意见,律师称医疗报告既不会显示眼部被什么物件弄伤,所以她已经委托律师去信反对医院向警方交出医疗报告。

亲友透露,申请医疗报告一般需要约一两个月的时间,甚至长达三至四个月,并认为警方在事发后约一个月便向法庭取手令索取报告,显示警方对医疗程序缺乏认识。

不过,当地法律界选委兼大律师黄宇逸认为,需根据法庭手令交出事主医疗报告,除非事主透过司法覆核推翻裁判官的决定,否则发出律师信“基本上没有作用”。

黄宇逸也说,除非证明事主用金钱贿赂、威逼利诱医管局,阻止局方交出医疗报告,否则事主向医管局发律师信不构成妨碍司法公正。

医管局发言人则说,公立医院有既定程序处理索取医疗纪录的申请,有关警方与个别病人的跟进事宜,由于未得到病人同意,不宜评论

报道称,女子受伤事发至今近一个月,警方称未能掌握女子眼睛受伤原因。女子上个月曾接获警方信件要求她主动联络,警方过后也透过法庭手令索取个人资料。

警方据悉也曾向医管局提供事发日期、时间及救护车编号,但医管局拒提交该女子资料,其后警方申请法庭手令,列明因涉尖沙嘴事件及伤人事件的罪案,要求索取眼部受伤女子个人资料及医疗报告。警方取得其姓名及联络方法后,现在透过法庭程序索取医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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