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批台湾有意拖延:陈同佳赴台自首不存任何障碍
2019年10月22日 1:42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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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发香港修订《逃犯条例》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早前透露愿在明日(23日)出狱后到台湾自首,但台方多次要求港府以司法协作机制处理。21日早,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在记者会上说,过去要求香港司法互助他们“理都不理”,现在却突然说要送来台湾,认为是在给台湾设圈套。对此,香港保安局21日晚回应,指陈同佳出狱后到台湾自首,事件在法理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碍,与有否长期刑事司法协作机制无关,事件完全可独立处理。
保安局指,对被通缉人士自愿自首的全球通行做法,皆是尽快接收,不会诸多托词及无故拖延,甚至刻意不准通缉人士入境,批评有关做法完全与通缉目的相反。
保安局称,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案件有绝对司法管辖权。
台湾陆委会日前曾表示,如果港府打算让嫌犯陈同佳到台湾投案,应该承诺通过司法互助方式,提供案件在港的相关事证,以利侦办,台湾有必要先对相关人员的入境采取管制措施。
2018年2月,香港人陈同佳和女友到台湾度情人节,却将女友杀害,然后逃回香港。台湾当局指出,香港当局不追究陈同佳涉嫌杀人罪,是刻意推卸责任、放弃司法管辖权,是别具用心。台湾法务部强调,陈同佳与被害人都是香港人,如陈同佳杀害女友是在香港预谋,香港对该案应该有司法管辖权。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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