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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花学运暴民控警执法过当台湾法院判警方要国赔

2019年11月02日 0:3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法广RFI 台北特约记者陈民峰)2014年行政院驱离溅血事件,台联前立委周倪安等29人认为警方,控告台北市政府及台北市警察局,要求国家赔偿;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部分警察执法逾越比例原则,造成人民受伤,30日判市警局应赔偿周等14人共111万余多元,引起舆论哗然,市警局决定上诉。

●2014年台湾发生,民众攻占行政院,警方在排除暴力事件过程中,部分对抗的民众受伤,后来提出告诉。台北地方法院30日判决,认定台北市警局执法过当,应负「国家赔偿」责任,引起舆论哗然,法院的理由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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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决认为,民众在禁制区内抗议,属非法集会,警方驱离非法的和平集会,应避免使用强制力,避免发生寒蝉效应。若以柔性劝说、命令解散无法达成效果,施用强制力是不得已的决定,包括分开手勾手的民众、拉离或抬离坐躺的民众,「但不应该把民众当成敌人,基于教训、泄愤和报复而攻击民众身体」。

法官认为,警方执勤应符合比例原则,以强制力驱离时难免有摩擦、拉扯或碰撞,但若逾越比例原则,则超出依法行政范畴,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警察当时执行勤务,依法驱离闯入行政院的暴民,事后却被判必须国家赔偿,台北市警察局对这个判决有什么说法?

台北市警局昨晚知道判决结果后表示,绝对支持警察依法执法,一定会保障同仁执法的权益,等收判决书后,将与律师研究上诉。警政署也表示,支持台北市警局上诉。

不过这都是在说官话,基层警察则是一片骂声,一位小队长说,警方也不愿驱离行动造成民众受伤,但当时有陈情抗议人士激烈反抗,甚至攻击警察,警察依法自卫并制伏对方,却变成警察有错。他反问当时也有很多警察受伤,他的同事也被攻击到流血送医,是否也应该提告?又该向谁求偿呢?

警方也透露,法院认为警方强制驱离非法集会时应考虑比例原则,但比例原则是很抽象的概念,往往取决于法官心证,用「比例原则」来追究警方,让警察在处理比较极端的陈情抗议活动时,每次都像是在冒险,没事就没事,出事就跑法庭,依法行政却不受法律保障,大大伤害警方执法士气。

●原告方面,对法院判决,警方必须负起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看法?

代表抗议民众的律师尤伯祥认为,这项判决已经肯定「当天有国家暴力存在」。他认为,人民上街头游行集会,表达对政府和政策的意见,这是人权的行使,是民主最重要的基石,人民行使这样的权利,不应该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有任何担忧,国家不应用任何暴力让人民处于恐惧之下,让人民不敢上街。他认为,对比当今香港,上街头可能「被失踪」,这项判决格外有意义,

但警察大学退休教授叶毓兰则指出,学运相关判决,包括「公民不服从」无罪结果,法官从来没有检视警察依法执勤的正当行为,没有检视警察被攻击或激怒的前因后果,寻找对警察有利的证据。

她说,法官早就心证已定,已有偏颇立场,完全偏向学运一方,不是站在中立客观的仲裁者角色,她为警察感到非常不值。她强调,这项判决对警察的士气打击很大,「消极不执法」的时代已经来临,受害的将是台湾的民众。

●台湾舆论界,对这项判决有什么看法?

媒体分析指出,要说当年太阳花事件背后没有政治力因素,已经没人相信;当初闯入行政院是违法行为,破坏公物也是违法行为,警察执行国家公权力天经地义,但改朝换代后的民进党政府却对违法的民众撤告,阉割警察执法的正当性;另外学运领袖林飞帆等人之前被控妨碍公务案,台北地方法院也以「公民不服从」等理由判决无罪。整个政府任凭警察挨告,士气和尊严跌到谷底,伤害难以想象。

舆论分析认为,无可否认,太阳花学运助攻民进党取得政权,但代价却是警民流血冲突和牺牲国家的执法标准;可是当民进党执政后,政府又意识到警察严正执法的重要,从行政院长到内政部长都带头喊要强势执法,内政部还想增修「袭警罪」,今昔对比,态度大相径庭。

现在,太阳花国赔宣判,再度唤起警察曾经尊严扫地的执法伤痕。这个政府,未来该如何面对前后摇摆不一的态度?当警察因政治因素,难以维持社会秩序,反而弄得浑身是伤,如果未来面对暴力而退缩,受害的恐怕是所有台湾民众和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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