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丰胸夺命 医生获刑2-5年
2019年11月06日 15:22 PDF版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针对曼谷一家没有营业执照的黑诊所用药物丰胸,导致女顾客丧命一案,刑事法院今天(5日)早上9时30分开庭审理,并依据医学法和过失杀人罪等条列,对两名主责医生分别判处2年和5年有期徒刑。
法院指出,罪犯塔萨蓬(37岁)和蓊拉萌(39岁)在没有获得营业许可的前提下,于2016年3月23日在曼谷邦卡皮区合伙开设整形诊所,非法从事药物注射及诊疗等工作。后来,苏葩宫女士去诊所丰胸时,塔萨蓬二人没有事先为苏葩宫做体检,在不知道苏葩宫女士对何种药物过敏的情况下,就为苏葩宫注射了2针丰胸剂,导致苏葩宫出现痉挛,最终不幸丧命。塔萨蓬二人也因此被提起公诉。
直至今日,刑事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刑法』及『医学法』对塔萨蓬和蓊拉萌分别作出判决。法院以过失杀人及合伙经营黑诊所罪,对塔萨蓬分别判处8年及2年有期徒刑,总计10年,但监于他主动招供,承认自己开立黑诊所、注射药物致女顾客丧命等,特予减刑一半至5年;而蓊拉萌则因合伙开设黑诊所被判2年,但她拒不认罪。
法院指出,当年苏葩宫有意花3万铢丰胸,蓊拉萌特地去苏葩宫家与苏葩宫及其丈夫面谈,但最后为苏葩宫注射药物的人是塔萨蓬。在注射丰胸剂之后,苏葩宫便出现了抽搐等症状,最终因心脏衰竭、肺炎、血液感染等并发症,于2016年3月29日在兰康恒医院不治身亡。
事故发生后,塔萨蓬二人对苏葩宫女士的丈夫作出了一定赔偿,但由于他们没有获得医疗及整形业营业许可,仍然被提起公诉,目前蓊拉萌是否存在过失杀人罪,还有待进一步核实。
来源于泰国世界日报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