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前首相纳吉遭庭宣罪成 纳吉选自辩无罪

2019年11月11日 23:4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前首相纳吉遭庭宣罪成 纳吉选自辩无罪图为马来西亚刚刚下台首相纳吉 REUTERS/Athit Perawongmetha

(法广RFI 小山)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定,前首相纳吉在SRC国际舞弊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据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控方所提出的证据,证明了纳吉的全部罪名表罪成立。纳兹兰认为,纳吉参与了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借贷40亿令吉的事务。纳吉被控3项洗钱罪,3项刑事违反信托以及1项滥权罪。纳吉本人选择宣誓自辩。

据大马新闻今天报道说,纳吉矢言出庭宣誓下自辩,冀辩方证人助还清白。

随着SRC案7项控罪被判全部表罪成立而需出庭自辨,前首相纳吉现寄望,即将出庭供证的辩方证人能证明他的无辜,进而为他讨回清白。他今午在面子书贴文说,他选择未来坐到证人栏里,宣誓下自辩,并接受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为首的控方交叉盘问。

纳吉说,“我选择宣誓下自辨,而控方可以对我交叉盘问。”

据吉隆坡高庭今天裁定,前首相纳吉在SRC案的7项滥权、失信和洗钱罪名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隆高庭法官纳兹兰裁定,控方所提出的证据,证明了纳吉的全部罪名表罪成立。纳兹兰认为,纳吉参与了SRC公司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借贷40亿令吉的事务。也说,纳吉还从SRC公司挪用4200万令吉,供私利之用。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据纳兹兰称,“尽管一系列行为在不同时间发生,但这一切可追溯至一宗交易,而且具有刑事意图,攸关一宗持续中的阴谋。”

据纳兹兰说,“SRC公司在2011年初成立,为这宗案件铺下脉络。这都是有预谋的。”“被告2011年和2012年参与内阁会议意图获得金钱,最终他在2011年末和2012年出接获4200万令吉,形同滥权。”

针对政府担保,公务员退休基金分别在2011年8月和2012年2月贷款予SRC公司,纳兹兰认为,纳吉批准这些贷款,不落在首相、财政部长、SRC公司顾问的合法职权范围内。“反之,被告行为展现其在SRC案的个人利益。而我认为,这项利益符合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调查范围之内。”

据纳兹兰点出,虽然纳吉出席两项会议,批准公务员退休基金贷款予SRC公司,但纳吉没有申报自身利益,更遑论有意离席。据纳兹兰指,“倘若政府没有担保,那么公务员退休基金投资就不会批准40亿贷款。被告知晓,身为首相和财长在SRC公司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冲······”

纳兹兰宣称,纳吉个人账户所接获SRC公司的4200万令吉,最终用在个人利益之上。谈及3项失信控状,纳兹里纳兹兰RC转汇这笔钱,进入被告账户······SRC不该失去这笔4200万令吉。”

“被告个人账户不该领获4200万令吉,而被告还为了私利挪用这笔钱,开出总值1070万令吉个人支票,收款人也证实此事。”

针对3项洗钱控状,纳兹兰认为,4200万令吉就如失信控状阐明,源自非法活动。

“当4200万令吉流入被告账户中,是项资金为非法活动所得。”

“根据基本知识和证据,我认为,被告知晓,4200万令吉源自非法活动。在辩方最佳利益考量下,被告没法给予合理理由,证明4200万令吉是否源自非法活动。”

“被告3个银行账户大量交易,被告也没证据佐证询问这笔汇款,还遑论有投诉银行或报警。”

“因此,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下,3项控罪获得证明。”

据纳兹兰总结,按照控方所呈证据和证人供词,控方成功证明被告滥权、失信和洗钱。“所以,被告滥权、3项失信控状和3项洗钱控状,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80条文。”纳兹兰说,“由此,我要求被告,为7项控罪自辩。”

该报道说,当纳兹兰下判时,坐在被告栏的纳吉神情冷静。

报道称,法庭通译员告知,纳吉可以选择宣誓自辩,非宣誓自辩抑或保持沉默时,纳吉选择宣誓自辩。

其他在场人士包括纳吉女儿诺雅娜(Nooryana Najwa Najib)、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和国大党署理主席沙拉瓦南。

该报道说,随着纳兹兰裁定表罪成立,辩方团队需要在12月3日起为纳吉辩护。

纳吉是大马首个面对提控的前首相,如今更是第一个被判表罪成立的前首相。

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

SRC案中,纳吉被控1项滥权罪、3项刑事失信罪和3项洗钱罪。一旦罪成,在刑事失信罪下,纳吉将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鞭笞与罚款。在渎职滥权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罚款1万令吉或不少于贿金5倍(视何者为高)。而在洗黑钱罪下,他可面对监禁最高15年、罚款最高1500万令吉或洗钱款额5倍(视何者为高)。

据报道说,纳吉的SRC案从今年4月3日开始审讯,而控方在较后的58天审讯里传召57个证人出庭供证,包括AmBank公关部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Ging Ping)、前第二财长胡斯尼等。

随着纳吉今天被判表罪成立后,他必须在接下来的审讯里提出本身抗辩,传召或包括他自己的辩方证人。

法官之前择定,聆审将于12月3日开始的10天内举行,一直到12月19日。

该报道说,隆高庭就SRC案裁决前首相纳吉表罪成立后,巫统最高理事洛曼表示,他对这次裁决并不意外,更指控此乃首相马哈迪插手司法的结果。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