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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驳香港高院裁决陆学者暗批挑战北京权威

2019年11月19日 17:51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谢春涛19日在一场座谈表示,只有中国常委会有权解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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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周慧盈19日电)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谢春涛今天说,只有中国全国有权解释香港的法律;香港基本法清楚列明解释权在全国会,有关方面需反思是否挑战人大常委会和北京权威。

谢春涛是在北京一场谈论「中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座谈中,针对媒体提问作了上述回应。

谢春涛说,「谁有权力对香港法律作出解释?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我想这一点所有人都是很清楚的」。

他指出,香港基本法清楚列明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在其他机构,有关方面应该反思是否越权了,是否挑战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国中央政府的权威。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昨天裁决,港府上月根据「紧急法」订定的「禁蒙面法」不符合基本法,并指禁蒙面法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属于违宪;但对紧急法是否违宪则未作裁断。

对此,据官媒新华社今天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严重关切这项裁决。

臧铁伟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他说,1997年2月23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已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因此该条例符合香港基本法。

此外,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表示,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香港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港澳办会密切关注案件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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