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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6岁男孩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19年12月07日 10:29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陕西16岁男孩肇事逃逸致人死亡2019年11月7日6时50分许,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张滩中队接110指令:城区巴山东路某宾馆门前路段处,一辆电动车将行人撞了后逃逸,行人受伤严重,已送往医院抢救,请出警。接到指令后,张滩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案件调查勘查工作。考虑到案件性质十分恶劣,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事故中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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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案发时段为清晨,道路上行人较少,缺少有效目击证人,事故现场没有遗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物证,加之肇事车辆为一辆无号牌两轮电动车,案件侦破条件十分有限。面对当事人家属的期盼,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案组民警抱着案件不破、誓不收兵的决心,以事故现场为中心,通过4天4夜的不懈努力,最终在张滩镇某村道的监控设施中获取到案件线索。

在获取了肇事者的信息后,民警携带从视频监控中获取的嫌疑人图像,围绕嫌疑人出现的附近路段秘密开展走访调查。11月11日,专案组民警在汉滨区张滩镇某学校视频监控中查找到了肇事嫌疑人的身影,通过摸排和技术手段,最终确定了视频中的李某就是肇事嫌疑人。民警立即与李某家长联系,通过宣讲法律政策对其讲明利害得失,要求李某主动到案。当天中午12时许,肇事嫌疑人李某在其家长的带领下来到张滩中队投案。在证据事实面前,年仅16岁的李某对自己驾驶电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至此“11.7”道路交通事故案成功告破。就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11月16日,从医院传来消息,事故当事人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2时许死亡。

12月4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李某被汉滨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于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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