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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怀第三胎不想要 生下后4万元给“卖”了

2020年01月15日 11:0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现代快报讯 “我无法生育,经人牵线寻得一户人家要‘送’孩子,看着孩子跟我有缘,买来抚养,终于圆了我做母亲的梦 ······ “让卜某、郝某夫妻没想到的是,之后他们却因收买被拐卖的罪获刑。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公诉,孩子的亲生母亲也因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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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岁的小徐在理发时与老板娘刘某闲聊,向老板娘诉苦自己已经有两个孩子又怀孕了,想要打掉这个孩子。老板娘刘某听后就和她说,不要浪费一个小生命,可以生下来给别人养。开始小徐也没在意,后来因为家里的事情太多,又临近春节,一直没有空去打掉孩子。

春节后,小徐又去理发,这次小徐直接问刘某说能不能介绍个人,想将肚子里的孩子送给别人养。老板娘出于”好心”帮忙,就说她正好认识一对夫妻,因为没有小孩,所以想领养一个,说完让小徐回家和老公商量一下这个事情。

2018年2月,理发店的老板娘刘某就约了想要收养孩子的那对夫妻卜某、郝某及小徐,一起到她理发店谈收养孩子的事情。双方约定由卜某、郝某夫妻二人向小徐支付4万元作为获得小徐所生婴儿的费用,前期先行支付1万元作为定金,剩余的3万元待小徐分娩后另行支付。

2018年4月,小徐因身体不适,向卜某、郝某夫妻索要3000元作为医药费。2018年7月9日,小徐顺利生下一个男孩,由卜某、郝某支付3562元的分娩费用,同日及次日,又支付给小徐共计人民币3万元后,将小徐分娩下的男婴抱走抚养。

案发后,小徐、刘某因拐卖儿童罪,卜某、郝某夫妻二人因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承办检察官介绍,事后,本案的四人都后悔莫及。尤其是刘某,本出于好心帮忙,但因为不懂法律,触碰了法律的底线。小徐、刘某主观上共同以出卖儿童为目的,客观上也实行了向他人贩卖儿童的行为。而卜某、郝某夫妻结婚多年,因自身身体原因不能生育,又不符合本地收养的条件,故想到了抱养。虽然值得同情,但是私自签订的民间收养协议不仅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还可能因为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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