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可按情况继续制订国安法
2020年07月04日 20:31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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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于中国央视节目《焦点访谈》中表示,中国全国人大授权人大常委会订立“香港国安法”,并非只是一次的授权,常委会将来可以根据香港实际情况,继续制订相关法律,并就危害国家安全有关行为定罪量刑。
据《明报》引述央视报道,“香港国安法”分为六章共66条,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内容的综合法律。邓中华指出,“香港国安法”包含这三方面的内容,是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同时考虑到香港的特殊性,令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变成有效制度。
他还介绍,中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了十多项,但“香港国安法”仅针对其中四种罪行,分别是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目的是要重点打击当前在香港发生的危害国安行为。现在中央在港机构仅对该四种罪行进行管辖,且大部分案件是由香港特区政府相关机构去审理。
邓中华表示,香港从回归当天就重新纳入到国家的治理体系,“香港国安法”能为香港有效维护国安提供保障制度和机制,亦能切实推进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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