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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刘艳丽二审维持原判四年刑期

2020年09月03日 21:0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近日,荆门市中院对涉嫌寻衅滋事罪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刘艳丽上诉,维持原判四年有期徒刑。据了解,由于湖北省曾是中国新冠肺炎的重灾区,监狱拒绝接受新的犯人,因此,刘艳丽暂时不会被送到女子监狱进行劳动改造,她仍将在荆门市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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