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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政府对待巡视工作整改做“表面文章”设置障碍“踩红线”

2021年01月05日 18:5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政府对待巡视工作整改做“表面文章”设置障碍“踩红线”

四年举报“违法违纪”问题无人查处问责仍然在“打白条”

我是省盐城市招商有限公司一名职工,名叫蔡芹。

今天再次向尊敬的习主席暨其他领导和职能部门及媒体举报盐城市地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担当,在巡视工作上搞虚假飘浮,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分严重,对巡视的问题进行“软”问责“硬”抵抗,对中央巡视决策,态度不端正,一味地有抵触情绪,敷衍应付,线索拖而不办不查,轻易查否,人为地“踩红线”设置障碍,推责卸责,搞“击鼓传花”,搞“障眼法”,盯梢阻拦,欲盖弥彰。使本人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长达四年之久得不到有效地查处,地方政府为“违法违纪”人员还在“站台撑腰”,一条绳上的“蚂蚱”人员搞串联打“掩护”,企图执迷不悟,作“困兽斗”,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干扰阻碍巡视工作。“蝇营狗苟之时,终有东窗事发之日”。在党中央全面开展巡视工作的今天,“纸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人”,抱着讳疾忌医的工作态度,跟中央政策唱“对台戏”,跟巡视组“躲猫猫”,这是工作严重失职和渎责。

举报人从事工作已达33多年时间,盐城招商公司却不按国家规定和政策,缴纳养老金统筹,招商公司与社保中心均存在攻守同盟违法违规行为。使举报人近九个月工资不发,生活无着落。这种做法与总书记提出的“六稳”“六保”要求,人为地相违悖。招商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会统筹,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作为社保中心不但见错不纠,而且还为招商公司这种错误的做法随声附和揠苗助长。长期停调缴费基数上做文章搞动作,使举报人三十三年的劳动权益遭到严重侵害。2020年5月份,办退休手续时,则能按照《1978年第104号文件》办退休手续,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我辛勤地付出,却得不到公平的对待。试问:招商公司用过时不适用的政策依据来降低举报人退休工资,这是否合法?国家近几年来,随着发展不断地加大上调养老金基数,提高退休工资待遇,而招商公司与国家政策对着干,这种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为何无人查处与纠正。举报人强烈要求,对盐城招商公司这种违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按照规定补足、补齐、补缴养老金等社会统筹基数,让举报人合理合法地办理退休手续,不能由招商公司领导“特权作梗”进行随意“施舍”。

2017年1月以来本人先后向中纪委、监察委、省长信箱、省纪委、市纪委、中央巡视组等部门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直到《2020年12月9日巡视组查问题是“揪”还是“放”,何时出重拳,百姓拭目以待》等材料已达二十四篇,并通过网络和发快件邮寄及巡视组邮箱等投诉(详见后边目录表具体内容)。可是,盐城市地方政府所涉部门,工作仍然还不作为,仍不当一回事,工作不履责,对巡视部门查出的问题,工作上不配合,敷衍应付,消极整改,进行“软”抵抗,工作做“表面文章”,工作不讲实效,搞权力寻租。没有按照“四个意识”,拿出“马上就办”的作风,而是拖而不办,顶而不查,“慢作为”和“不作为”,丧失了政府职能责任担当的使命感,违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干部要有担当,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讲话精神。

举报人所举报的问题,无论是养老金基数缴纳,还是工资被停发、房屋被强拆遭报复打击,一些官员涉腐等重大问题,承蒙巡视部门已做调查核实取证,但涉及面之广,牵涉人数之多,腐败问题较为严重,地方政府仍然想包庇,捂事,怕露丑见光,搞黔驴技穷,为“违法违纪”人员找借口,搞推诿推责,撑“保护伞”和“官伞”。住房问题是民生福祉问题,本人因举报“违法违纪”问题,政府将举报人房屋违法拆除依据是哪条法律呢?对于这些不规范行为,举报人将不遗余力地维护公平正义,克服重重困难,维护自己权益。坚信有党中央如此反腐倡廉的好力度,问题一定会解决,哪怕前边是刀山火海,也坚定信念。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总会有“青天”,总会有说理的地方。难道本人所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真的要像陕西省秦岭事件一样,要习总书记作出六次重要批示吗?在举报人投诉期间,虽然有关部门名义上是找“约谈”,而实质上是“挖坑”致投诉人于死地。期间,本人收到多次不明真相,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电话,进行恐吓威胁,在本人现不居住的地方出现违法人员寻找打听本人下落,甚至还有的冒充政府工作人员搞“忽悠”。在类似举报人反映问题过程中出现遭“软暴力”“非法关押”等违法事件曾有发生。作为本人不得不依法提防。所以,本人希望巡视组领导,用铁的手腕,充分发挥巡视定位职能作用,查处问题为导向,克服地方阻力,深入查处,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当好“八府巡按”和“钦差大臣”,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以提出的巡视工作为动力,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新部署要求及江苏省省委书记娄勤俭的讲话:“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列出名单,责任清单,逐项盘点,对账销号,对重要线索要严查严办,对‘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和12月30日中央巡视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在巡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中央政令畅通,对巡视责任不到位,派驻纪检巡视履行职责不够有力,强化政治监督”的精神为契机,本人再次来信举报,祈求各位尊敬的领导督办关注,从速从快从严敦促地方政府为官作为,对为官不为,整改不力,主体责任履责不力的人员建立“约谈”问责机制,不让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再打“白条”,做到群众有呼声,落实有回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本人拭目以待。

江苏省盐城招商场有限公司职工

蔡芹

身份证号:3209······、026

手 机:13921880699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日于北京

附后相关链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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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视组查问题是“”还是“放”,何时出重拳百姓拭目以待。

二、地方政府“站台撑腰”纵容包庇不作为

三、材料说明目录表

巡视组查问题是“揪”还是“放”何时出重拳百姓拭目以待

我是江苏盐城市招商公司一名职工,名叫蔡芹。

今天再次向尊敬习主席暨其他领导和媒体举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政府及纪委、监察职能部门工作不担当,压案不查,人为地搞敷衍拖沓,消极应付,对待问题缺乏工作主动性,履职不力,压案不查,背离使命。没有按照《中国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依法办事,使举报的“违法违纪”问题三年多时间成了“三没”即:没人管、没人办、没人查。由“兴师动众”演变成“闭门整改”,使巡视工作没有真正地发挥整治“顽瘴锢疾”作用。盐城市地方政府在配合巡视工作上搞“偷工减料”,变相“站台撑腰”为违法违纪人员作庇护,“设卡”放“拦路虎”,总认为上边派出的巡视组是“走秀脚”和“过门客”而打“擦边球”钻空子。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会上的要求,推动工作全国“一盘棋”,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好中央的“千里眼”和“探照灯”,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精神为动力。本人因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单位与地方政府沆瀣一气,恶意串通打击报复举报人,实施“软暴力”,人为故意停发工资即将八个月,与中央“六稳六保”唱“对台戏”。在党中央全面开展依法治国的今天,盐城市竟然公开与中央政策,政令背道而驰,“冒天下之大不韪”,实在令人发指。

本人于2020年11月10日向中共中央总书记习主席、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主任郭声琨、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副主任唐一军、江苏省省委书记娄勤俭、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室驻江苏第4督查组组长张述元等举报材料《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地方政府以权压法究竟由谁来督察》。材料寄发后犹如石沉大海,是上级领导真的不关注民生诉求,不批不转交办,还是地方压案不查不闻不问,搞应付“上通下不通”,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在横行作祟呢?

2020年11月17日11:55分本人突然接到盐城市公安局信访处工作人员电话)号码为0515-83220721)就向中央依法治国办举报有关材料,要求本人去做笔录。对此本人认为,是行政乱作为。因本人于2017年先后通过邮寄、快递、省巡视组邮箱、媒体网络投诉材料数封,通过不同方式反映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所举报的问题件件有真实事例,不存在任何虚构和夸张捏造事实,对此,可以调查核实当事人进行佐证。然而,现在叫本人去做笔录了解问题,这纯属于“坐在办公室里查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作风。公安部门是执法部门,而不是查处违纪部门,职责未予区分,变相充当政府的“马前卒”,违法地行政乱作为。更有甚者,有人冒充公职人员干扰举报人生产生活权。11月18日11:03分社会来路不明人员打电话给本人(号码是13305108538),让本人出面解决问题,并吹称其弟弟在中央纪委某部门工作,代表组织找本人谈话。试问:本人所举报的问题是干部涉嫌“违法违纪”及相关腐败重大问题,怎么变成由公安出面处理呢?当本人再三追问要求约谈地点、方法和方式时,并将此贴到网上让广大观众讨论时,对方便立即挂断电话。对此,本人暂保留追查的权利,究竟是谁在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充当政府的“说客”对举报人进行生活权“软暴力”。

综上所述,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意见》精神,本人殷切地希望巡视组领导克服地方阻力,动真碰硬,下猛药,出重拳,刮骨毒。零容忍,专治“重疴沉疾”。担当使命,不忘初心,按照巡视工作规则和流程,提出处理建议,作出处理决定,明确自身定位,履行监督责任,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处上“不打折扣”,不搞“人情考量”,“拉下面子”,抓住“牛鼻子”敢啃“硬骨头”,充分发挥巡视组的利剑作用。对盐城市地方政府为他人“捂案”、“压案”、“包案”的做法要严肃追责,揭开盖子,揭短亮丑,充分发挥巡视“钦差大臣”的铁腕作用。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新的部署要求,和江苏省纪委书记娄勤俭的讲话:“要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盘点,对帐销号,对重线索要严查严办,对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为此,本人再次来信诉求,乞求各位领导督办关注,敦促地方政府为官作为,早日将问题“水清见底”,本人拭目以待。

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人身遭“软暴力”

地方政府“站台撑腰”纵容包庇搞“不作为”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招商场有限公司职工,名叫蔡芹,今天再次向中央纪委、监察委、人大、巡视组及省有关领导投诉盐城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政治不担当,工作慢作为,对投诉人反映的相关“违法违纪”问题拖沓近两年多时间,效率低下,对涉及的问题不予“亮剑”,漠视底线,惩处力度迟缓,纪律意识“慢作为”。没有及时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处理问题,涉嫌存在“官伞”“官网”现象。现将有关问题再度反映如下,乞望上级领导予以监督从速从快查处。

一、2006年五星村民陈福友曾举报征地拆迁违法违纪问题,他本人受到打击报复,在房屋拆迁中遭到地方政府刁难,几百平方米的房屋,则给补偿费用8万元。村民苏某因信访有关问题,在房屋拆迁中妻子赵红兰被搭进鱼塘,致下身衣服剥光。村民陈如海及众多群众因在委托书上签名信访反映违法用地及生活保障,无人落实,反而遭到打击报复。东闸村利用七户死人冒名“顶替”,村干部利用职权从中谋私等诸多拆迁涉嫌触法事件的发生,这些问题既涉及到“扫黑除恶”,也牵涉到干部“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却无人去查处,至今仍不了了之。

二、投诉人房屋遭拆迁,心直口快讲句公道话,却引起诸多报复事,家人被打击报复,父母兄弟受“诛连”,工作无故被停等现象。期间还发生了本人在招商场工作被停,住宅欧景苑小区内的轿车车胎被戳。就此,本人曾于2018年10月22日就《盐城市工商局领导患“官僚敷衍”病无人动手术》及2018年11月15日举报盐城欧景苑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及《秘书长退休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兼职以权谋私,操纵物业谋取私利滋生腐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等相关材料进行举报。可是,宋哲辉(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利用物业小区的权力,恶意串通招商场万荣龙对投诉人实施打击报复,工作上处处“设卡”刁难,对相关问题曾依法在网上曝光,而万荣龙竟然代表政府行政行为,欲盖弥彰,自以为是地出示答复,不仅如此,于2020年5月9日又利用北京市盈科(盐城分所)律师所的名义对投诉人发函停发工资两个月,对此,已就此违法行为做法向中国律师协会、司法部、纪委等部门投诉。根据《工资支付管理条例》及《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就享有劳动报酬的请求权,停发工资是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明确规定。投诉人曾就单位养老基金不一视同仁,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不公平,小区停放轿车胎被戳等诸多问题,向中央纪委、中央巡视组、省纪委、省巡视组等部门投诉,这本身是一种正当维护权益行为,而遭来如此层层打击报复。目前,由于今年疫情的发生,单位人为故意停发投诉人工资,导致投诉人生活十分拮据窘迫。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稳”、“六保”和“两个维护”一切从民生着想,切实关注生产生活,而盐城招商场公司以万荣龙为首的却施展报复行为,实属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此,请求上级领导从速从严查处,追究责任。

三、盐城国投接管招商场后,资金使用去向不明,支出不透明公开,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盐城招商场原是苏北知名的“小商品市场”,1991年初由盐城市综合开发公司开发主办。1992年、1993年、1996年、2000年相继组建了招商场一、二、三、四号楼,经营数万种商品,原是苏北“龙头”市场。招商场前身是由盐城市工商局管辖,自从2018年11月8日盐城招商场划入盐城国投集团后,该场内管理秩序松弛,违法假劣产品不断流入,国投不是对口管理部门,出现很多违法事件。原盐城市工商局在招商场管理上工作井井有条,积余近五千万元,而盐城国投接管后,加上近两年的各项租金和管理费用也达4000多万元,累计近亿元资金出现流失现象,相关信息不公开,没有让职工有知情权。国投集团本身是一种开发性的公司,管理个体经营户和市场根本不符合中央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国投资金专项列入财政管理,要量力为出,严格审批原则,规范运作,民主理财,公开透明。”

四、近几年来,盐城市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工作乱作为,不按规定拆迁,雇佣黑社会人员参与拆迁,压制被拆迁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如:五星村街道办副书记梅某因棚户区改造,不按政策办事,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对被拆迁人的诉求一味地“甩锅”推责。被征收人李某因房屋拆迁补偿上得不到公平对待,屡次找地方政府领导协调处理,而领导不是“推空车子”,就是“踢皮球”,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被征收人,从而,激化了矛盾,由民事纠纷扩大激化成刑事案件。2020年春节前夕,李某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下,将梅某杀害。又如:五星村原村主任严某,长期任职于负责拆迁、征地财务方面工作,因严某全面掌握一些信息内容和违法违纪的事情,不幸于2018年下半年无故在死因不明情况下死亡,目前一直还是个“谜”。

五、投诉人依法维权举报相关“违法违纪”及自身财产、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这本是一种正当合法诉求,是完全符合《宪法》及《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慢动作,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担当,对上级交代、批办、转交的事情应付推诿,得过且过,遇到问题“绕道走”,该办不办,急事慢办,出现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出现了执行力不强,效率不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积极为民办实事,严重存在“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工作制度不力现象。投诉人反映的诸多违法违纪事情,上级有关部门都是有材料记载和存根,何时让基层相关部门懒政、怠政者“红红脸”、“出出汗”,勇于面对工作担当,对投诉人反映的诉求不推不抗,不“甩锅”。投诉人试问:盐城招商公司万荣龙利用职务之便,凌驾于政府、法律之上搞答复及律师函,是否应该问责查处?借机施报复,故意人为停发投诉人工资,是否符合那条法律规定?如果其行为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是否严肃查处?对投诉人几年来数封举报信件反映的问题,是谁在充当“官伞”、“官网”背后操纵?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致使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拖而慢办,利用不择手段刁难报复投诉人。目前,投诉人因父母及本人份额房屋拆迁,面临人身围堵“软暴力”现象,弟弟在单位工作受刁难。地方政府借拆迁名义“加害”投诉人,对此,曾向市长热线投诉,但还是“官官相护”,工作搪塞不作为,致投诉人近三个月人身、生活、生存权严重受到影响。中央提出要打伞破网,除恶务尽求突破。可是,盐城市政府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进行纵容、包庇、袒护,政府充当这些违法人员的“保护伞”,很多问题涉及地方政府乱作为,“扯动荷花带动藕”从而,人为设置障碍和压制,为违法违纪及黑势力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逃避惩处,对投诉人举报的问题成了“烂尾工程”。

综上所述,本人至律师函回复以来,先后向中国律师协会、司法部、盐城市司法局投诉后,相关部门仍不作为,一味包庇纵容,单位对工资仍然停发。6月11日本人又向江苏省纪委、巡视组信箱投诉,一个月后仍然无一部门过问查处,工资再次遭到停发。特别严重的是,投诉人的生命随时有被侵害的可能,地方政府拆迁部门以投诉人父母房屋拆迁签协议为借口,父母多病缠身,人身也受威胁,动用不明身份的黑恶人员几十人在本人现在不居住的小区内搞“软暴力”。正因投诉人曾投诉相关人员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才遭来如此地打击报复(详见举报目录材料如下)为依据。投诉人认为,盐城市地方政府没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敢于动真碰硬,工作上处于消极状态。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压而不查,行政不作为。为此,投诉人请求上级领导对反映的“五大问题”引起高度重视,进行督办查处,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畅通为民服务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本人祈求各大媒体予以关注和监督。

举报材料说明目录

一、2017年1月2日《违章建筑户耍伎俩套骗补偿款却无人查处追责合法房屋拆迁相关部门滥用职权不一视同仁》

二、2017年2月10日《规划局支队长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截留补偿款村书记孙维亚滥用职权工作渎职作风腐败失规范》

三、2017年5月26日《唐孝岗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工作玩忽职守无人追责》

四、2017年9月9日向市巡察组反映《盐城市规划局唐孝岗违反工作纪律无人查处追责》

五、2018年4月20日《关于请求市局及招商场领导对有关质疑问题答复的报告》

六、2018年6月27日《江苏盐城招商公司张海波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八项”规定无人追责》

七、2018年7月7日《请求市局领导对本人有关问题尽快落实解决的报告》

八、2018年8月31日网络投诉职工举报单位“涉腐”问题主管局“懒政”“工作缺失”不作为。

九、2018年10月22日网络投诉《盐城工商局领导患“官僚敷衍”病无人动手术》

十、2018年11月15日《关于盐城欧景苑物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有关问题情况》投诉

十一、2018年12月25日《关于欧景苑物业处理相关问题的几点建议》

十二、2019年1月29日《关于投诉人反映有关问题诉求的基本情况说明》

十三、2019年3月16日向中央、省、市、区反映《秘书长退休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兼职以权谋私,操纵谋取私利滋生腐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

十四、2019年5月20日主管局“监管不力”招商公司负责人工作“渎职”职,吸收资金数额巨大人数之多“毫无察觉”官僚背后严重涉嫌腐败存在“猫腻”

十五、2019年9月16日招商公司副总万荣龙借职务之便施报复投诉人搞越俎代庖

十六、2020年5月10日关于对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所律师函的回复

十七、2020年6月15日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株连遭“软暴力”,地方政府“站台撑腰”纵容包庇搞“灯下黑”

十八、2020年7月14日网络投诉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人身!遭“软暴力”相关部门“站台撑腰”纵容包庇搞“不作为”

十九、2020年7月18日网络投苏东闸棚户区拆迁指挥部扰民侵犯他人住宅拆迁搞“株连”

二十、2020年7月22日中央巡视组、省长信箱投诉盐城亭湖东闸拆迁指挥部居然搞“车轮战术”父母生活权遭滋扰地方政府见错不纠“揠苗助长”

二十一、2020年8月10日政府“不作为”纪检”懒作为”违法违纪”问题举报无人问”

二十二、2020年10月9日政令不畅“压案不查”政府特权“搞作梗”,三年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却被“灯下黑”

二十三、2020年10月9日公民举报“违法违纪”问题,地方政府“以权压法”究竟由谁来督察?

二十四、2020年12月9日巡视组查问题是“揪”还是“放”,何时出重拳百姓拭目以待。

二十五、2021年1月3日江苏盐城市政府对巡视工作“踩上线”搞“软”问责“硬”抵抗设障碍做“表面文章”。

2021年1月3日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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