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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第五次起诉离婚终判离

2021年04月30日 20:1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四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第五次起诉,今天(30日)在衡阳县开庭。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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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30日,宁顺花告诉记者,她已乘坐法院的车离开现场。她对此次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她说,“法院称,我们二人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宣判离婚。”

宁顺花的律师告诉记者,在庭审现场,法院对陈定华提交的部分证据未予采信;陈定华认为二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但情绪上不太能接受;目前,法警、妇联工作人员已护送宁顺花离开法庭。

同日,陈定华告诉记者,他认为该判决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心有不甘。

开庭前,陈定华曾称,如果法院判处双方离婚,他可以服从,但宁顺花需要签订包含未来可能与其复婚内容的“协议”。“这两年离了婚之后,我可能还活得有点希望,还可以去做一些努力。”

据此前报道,2016年12月起,宁顺花在五年内四次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均被驳回。宁顺花称,在前四次起诉离婚期间,丈夫陈定华曾多次殴打她和她的家人,并发短信称要杀害她的家属,对她进行报复。

陈定华则称,他没有家暴宁顺花,不想与宁顺花离婚。“给我一千万我也不要离婚。除了宁顺花,我没想过要跟任何人结婚生子,我把这个看得很重。”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五次向法院提岀离婚诉讼后,该院当日登记立案,4月26日,宁顺花收到衡阳县人民法院传票,宁顺花起诉离婚案于4月30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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