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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马明一审被控受贿超1.57亿人民币

2021年05月27日 20:3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一案。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马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案金额达1.5785亿余元(,约3300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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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央视新闻报道,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马明利用担任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内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和获取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5亿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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