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信访公民的浦江恶官何时严惩?
2021年06月24日 9:30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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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人:吴凤英,女,汉族,1954年5月14日出生,住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文溪村大溪楼一区57号,身份证号码:330726195405140521。被告人:浙江省浦江县公安局局长,严卫星,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滨江路66号。
被告人: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方延军,地址:浦南街道平石路1号。
控告事项:非法拘禁控告人3次共27天。
请求事项:依法追究被告人严卫星、方延军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 。
事实与理由
吴凤英、吴柳珠二人因房屋未经本人同意被政府强拆,多次向县政府,浦南办事处反映均无果,至今无家可归。在2021年4月1日,去省政府信访反映情况,回家途中,中午12点钟左右被浦南街道办事处干部和公安民警拦截,并被强制抓到黄宅镇东超宾馆非法拘禁,吴凤英被非法拘禁16天,吴柳珠被拘12天。
2020年1月15日,赵龙、吴凤英、石金娥、李香凤四人去省政府反映违法强拆,要求归还被文溪村委占用的承包田并做好土地承包证的问题,楼尺福顺便搭车去杭州医院看病治疗,浦南街道办事处干部及公安民警一路追随,结果被30多名浦南街道办事处干部和公安民警拦截, 致楼尺福手臂多处软组织挫伤,手关节至今落下病根,并被强制抓到 浦江县浦南派出所,当天傍晚派出所民警用一辆箱车将我们5人强制 带到黄宅镇东超宾馆,三十多人轮流看守,我们五人均被非法拘禁五天五夜。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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