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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天堂--贵州省贵阳市司法局公证处

2021年06月24日 20:12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腐败的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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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兴贵路126号居民邓朝康(号码:520103193503155232、电话号码:13809418650),现实名举报贵阳市公证处司法工作人员陈国民和覃列宇作出虚假公证,欺压人民群众的违法行为。事实经过如下:

一、贵阳市管理局2004年5月26日做出的筑迁裁字(2004)33号《裁决书》不合理。

本人位于贵阳市云岩区兴贵路126号的136.76平方米私房修建于1975年,按照贵阳市规定,1986年之前修建的房屋视为历史遗留问题(我理解是视为老百姓的私有合法财产),且我的部分邻居因有关系办理了房屋产权证。

因房开商收买贵阳市在房开商(2002)第03号《拆迁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对我作出筑迁裁字(2004)33号《裁决书》,裁决该房一文不值。贵阳市公证处陈国民和覃列宇弄虚作假出具了失实《公证书》,致使我没有收到该《裁决书》,失去复议和起诉的权利,我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只有按照房开商的条件与房开商于2005年5月签订了不自愿、不公平的《拆迁协议》。另商开商与我签订协议后,囤积土地10多年后,于2018年将低价收购的土地,高价卖给政府。二、贵阳市公证处(2004)筑公民字第410号《公证书》存在的问题。

第一,送达地址不对,我一直居住在云岩区兴贵路126号,他们送达到兴贵路2号附8号,为什么送错了地址;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公证员陈国民和覃列宇均不认识我和我的家人,他们也无查验身份证的权利,凭什么认定是送交给我女儿?又凭什么确定杨明或是扶学志认识我及我的家人?第三,一个非常简单的送达,陈国民和覃列宇为什么不邀请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认识我及我家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或是邻居参与,为什么不进行现场录像?

三、贵阳市司法局护犊子、漠视群众呼声情况

我于4月11日向贵州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举报此事,得到了很不负责的答复,另外,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所列举的案例与我家的案例都是由于公证员在不能确定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案例。为什么同样的案例在北京是违法的要被查处,而在贵阳却能逍遥法外?我认为贵阳市司法局对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在走过场,或是我举报的事牵涉现任相关领导,被压案不查。

2021年4月30日一自称贵阳市司法局公法处(音)姓刘的男子电话(0851–86816177)告知我家人:我们举报的两个工作人员一个已退休,一个已调离司法局,我们反映的问题(原来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过)他们原来已作调查,他们看了材料,感觉举报的这两个工作人员没有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馈,这次也没有再调查的必要。并说他们的两个公证员是受房管局的委托,不是接受私人委托,所为他们认为这两个公证员是没有问题的,并且也不会再给我们任何答复。当我们质疑公证员在送达时怎么确定我家人的身份时,刘同志哑口无言。(此次通话有录音,该人真实身份至今不详)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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