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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第五“虎”开审 受贿金额位列落马高官第4

2018年06月13日 18:09 PDF版 分享转发

杨崇勇受审 网络图片
勇受审 网络图片

记者/主持人:董筱然

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案6月12日在天津二中院公开审理。杨崇勇利用职务便利在8年多时间受贿总计2.06亿余元人民币的财物,成为中共“十八大”后省部级官员受贿金额第四多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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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庭文件显示,杨崇勇在2008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中共河北政府副省长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办理、公司设立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亿余元。

杨崇勇在庭上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杨崇勇是云南昆明人,今年63周岁,从1971年参加工作算起,在云南学习、工作了30余年,曾任中共政府秘书长、玉溪市委书记,2000年起跻身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后任省委常委、玉溪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昆明市委书记等职。

2007年12月,他调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次月任副省长;2015年12月卸任中共省委常委,2016年1月卸任副省长,在该岗位上,共计任职8年零两个月。 之后,他转任中共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2017年4月落马。此外,他还是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大陆媒体早前报导,杨崇勇在2017年3月30日下午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其落马缘于其前妻举报他在河北工作期间的经济问题。

2017年7月4日, 杨崇勇被“双开”并移送司法。中纪委通报称,杨崇勇办理假身份证件,并以此私自出境,长期隐瞒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对抗审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等。

杨崇勇长期在河北和云南任职。与已落马的前中共云南省委书记、前中共河北省委书记都曾共事。此前有媒体称,杨崇勇是白恩培和周本顺的助手。

杨崇勇还是河北省落马的第五“虎”,前四人是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原秘书长景春华;中共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

杨崇勇的受贿金额,在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中,位列第4。 贪腐涉案最高的是中共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其涉案金额超5亿元;其次为中共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涉案2.47亿;第三为中共广东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涉案2.32亿。 以上3人均被判死缓,其中武长顺和白恩培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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