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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11月 中共制造至少70起集体绑架案

2018年11月30日 16:11 PDF版 分享转发

2018年1月至11月,在“610”办公室的指挥下,中国大陆很多省份的公安部门假借“扫黑”之名,对实施超过70个五人以上的集体。(明慧网)

通过查询明慧网资料,据不完全统计,从2018年1月份至11月29日,中共对5名以上学员的集体绑架案件高达72起,9人以上的集体绑架案有25起,绑架人数的总和超过920人。

集体绑架案例多发生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四川、湖北等省份,及潍坊、哈尔滨、长春、大连、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

特大绑架案有:4月至5月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前在山东潍坊市有152人被绑架;8月22日至23日,在辽宁省有涉及十个城市的非法抓捕了近40名法轮功学员;2018年11月9日,在哈尔滨、大庆有119名学员被绑架。

此外,2018年上半年中共总共绑架法轮功学员至少2392人次,骚扰1236人次,131人被非法批捕,71人被强制送洗脑班,17人被迫离家出走,1091人被非法抄家。

近日,辽宁省“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一份内部文件外泄,内容显示,中共对法轮功等宗教团体发动新一轮的升级打压的“专项”行动。

文件强调,从今年10月至12月“严厉打击法轮功”,深入推进对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严打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活动,如“悬挂条幅、喷写书写标语”等。

中共在2017年推出“敲门行动”挨家挨户骚扰、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后,于2018年1月又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全国很多省份的公安部门假借“扫黑”之名,大规模绑架、关押、骚扰法轮功学员。

针对“610”新“专项”行动,11月27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CIRF)的研究与政策副主任Tina Mufford表示,这非常令人不安,中共一直在部署对法轮功学员的恐吓和骚扰,还在继续。“要让中共知道美国正在看着,美国对此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停止。

本文重点在于揭露中共制造的集体绑架案的罪行。

哈尔滨大庆119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11月9日,中共在哈尔滨和大庆绑架了119名法轮功学员。此次绑架行动是黑龙江省公检法司部门合谋的,警察拿著名单挨家绑架。

哈尔滨市至少有72人遭绑架,其中55人仍被非法关押。

大庆市至少有47名法轮功学员在当天被抓。

部分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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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上午7点左右,有人敲香坊区吴秀兰家门,说是居委会老太太查电表。吴秀兰开门后,进来6个人,在她家搜走法轮功台历、小册子等物品。

吴秀兰最后被非法刑拘十天。

9日早上8点左右,哈尔滨市松北区松浦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国良家绑架了刘国良、王凤兰等6名六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

警车把他们拉到松北公安分局后,对他们非法审讯,并非法抄家。

长春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10月12日,长春市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包括不修炼的家属遭到绑架。

2018年10月10日,吉林省以省、市、区联署的名义,发布了一个所谓“扫黑除恶”的公告;两天后,由长春市公安局联合各区国保、辖区派出所直接绑架法轮功学员。

部分绑架案例如下:

王洪娜,三十多岁,家住汽车产业开发区51街区,于12日早上8点左右被长春市国保、汽车开发区国保等二十多名警察闯入家中绑架。警察当场强行让她按手印,还给她戴上手铐,带到汽车厂分局迫害。

几乎同一时间,在绿园区翔运街与春郊路交汇附近的华联小区,法轮功学员曲丽、杜河、王洪艳,被绿园区国保伙同西广场派出所六七个人堵在屋里并遭到绑架。

辽宁42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8月22日至23日,辽宁省涉及十个城市的警察非法抓捕了42名法轮功学员和4名家属。

据称,此次绑架是辽宁省公安厅督导的“专案组”联合行动,同时在各市多个部门配合出警,突击实施非法抓捕、抄家、抢劫等犯罪行为。

绑架案举例如下:

8月22日下午近2点,大连法轮功学员朱伟君在家中被带走。开始,两个便衣以查煤气为由敲门,朱伟君没开门;后又说检查煤气安全,朱伟君给他们打开了门,一下子就涌进来六个国保警察,把他劫持走。

8月23日下午,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将军街法轮功学员李翠红和丈夫唐玉伟(未修炼法轮功)在自家经营的机械加工厂被绑架、抄家,被劫持到抚顺南沟看守所。

上合峰会前潍坊156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6月9日到10日,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在青岛召开。山东省各地“610”如临大敌,在峰会前的3个月,就开始监控法轮功学员。仅潍坊市,4月到5月期间,至少有156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3月27日下午,潍坊市政法委书记孙起生在潍坊市电视会议上公开诬蔑、诽谤法轮功,煽动仇恨。之后,潍坊市当局大面积恶意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见以下案例:

6月3日,寿光市古城镇赵家村张秀娟和她丈夫在她于寿光市租的房子里被国保警察抄家并绑架。然后警察又去古城街道赵家村绑架了她的公公婆婆。张秀娟家两个上学的小孩子落到没人管的境地。

公公、婆婆、丈夫被非法绑架关押两天一晚后被放回,张秀娟则被非法关押于潍坊看守所。家中的东西都被抄走。

抚顺警察绑架10名法轮功学员

2018年4月23日,抚顺市国保伙同建设派出所警察密谋绑架了10名法轮功学员。

当日中午,法轮功学员左玉华到季雅萱家,在那仅停留了大约十分钟,她离开时,一出门,四个便衣警察即将她控制住,不让她出声,然后骗开门将其他人绑架。

之后,警察对左玉华强行搜身,将她身上带的钥匙抢走,到她家去抢劫。

当左玉华的丈夫进屋时,看见七八个人正在翻东西,就问:“干什么的?”警察说“搜查”,但没出示搜查证。

24日,有9人被送进看守所刑拘。

中共的犯罪罪行——“绑架罪”

中共利用“敲门行动”和“扫黑除恶”的名义,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跟踪、监控、拍照、监听电话等非法行为;不分场合、不择手段、不分年龄地抓人,甚至包括81岁的老太太、不修炼法轮功的家属。

根据中共《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其它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近20年来,中共对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犯下了“绑架罪”。

以下是中共在2018年制造的更多集体绑架案件:

1月24日,湖南省岳阳县11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月2~3日,山东日照市屈正蓉、孙平等8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月4日,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王振霞、刘桂荣等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3月5日,上海静安区国保绑架了5位法轮功学员。

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本市三区的四十来位法轮功学员。

5月8日,二三十个马家堡派出所的便衣绑架了北京丰台区的7名法轮功学员。

6月7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的鲁风贤、杨秀丽等16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8月,新疆阜康市的李和平、范萍等至少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

9月底,宁夏吴忠市大约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10月31日下午,河南省驻马店市5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11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11月12日,辽宁省大连市1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中共《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共《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第50号令,废除了江泽民1999年当权时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法轮功学员持有自己的信仰,拥有法轮功书籍、资料,给人们讲述真相,都是合法的。

来源:大纪元记者罗琼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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