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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公安部新规 警察执法损害民众利益毋须负责

2018年12月30日 9:54 PDF版 分享转发

大陆制定的《公安机关维护 权威工作规定》,经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赵克志签署部长令,从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安部周六(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例的部分细节,列明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受法律保护,若有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将不必承担法律责任,警员也不会受停职或革职等处分。

新规定列明,警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而警员及其近亲的人身财产安全,亦不应因其职责而受威胁。若有民众侵犯警员执法权威且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未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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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各级公安机关在究责时,如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处分警员或作停职、禁闭、辞退的处理。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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