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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名落马的中共法院院长

2019年01月15日 17:34 PDF版 分享转发

转自:明慧网

落马的:(上行从左至右)陈旭、关中翔、黄录平、李菊初,(下行从左至右)李晓鹏、王晨、张德友。

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打压以来,各地法院执行迫害政策,诬判,将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送入冤狱,造成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很多人在监狱酷刑下被迫害得致伤、致残、致死。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7月,仅吉林省一地,被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就达1,292人之多。2018年上半年,至少430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召开的非法庭审有383场。已知被非法判5至10年重刑的法轮功学员有74人。全国各省份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至今未停止。

与此同时,一些为中共卖命的法院正、副院长们,也纷纷厄运相随。本文仅列举七十余名院长,他们均被官方网站公开通报、审查、免职、判刑等。

接上文:70名落马的中共法院院长(4)

王晨,湖北省武汉市院长,被查

王晨

2011年4月,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之一周永康视察武汉半个月之后,中共武汉当局开始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王晨利用武汉市法院院长的便利条件,制造冤假错案、伪造证据,把法轮功学员送入监狱。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王晨在任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的七年四个月的时间内,武汉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高达82人,其中武汉市崔海于2014年1月6日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迫害,出狱后仅19天含冤离世,终年69岁。王晨对此负有责任。

2018年5月8日,王晨被查。

李菊初,常德市武陵区法院院长,被查

李菊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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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菊初,2001年10月起先后,任湖南桃源县法院副院长、桃源县政法委副书记、安乡县法院院长、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年11月4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对刘先菊、李芳云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李菊初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2017年4月20日,李菊初因涉嫌违纪遭立案审查。

关中翔,原山西省临汾市中级法院院长,被查

关中翔

关中翔于2018年6月被立案调查。

关中翔,山西平陆人,2009年5月,任临汾市中级法院院长;2015年12月,任太原市铁路运输法院院长;2017年7月,任山西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至2018年6月落马。

关中翔任职期间,辖区内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他们非法判刑,如:侯马市法轮功学员王宝山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陈旭,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被查

陈旭

陈旭,上海人,仕途一直在上海政法系统,历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17年3月初,陈旭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

据明慧网报导,12年多来(1999年至2011年),上海及外地来沪的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弟子遭到惨烈迫害,据不完全统计,39人被迫害致死或因迫害后致死,300多人被非法劳教,300多人被枉法冤判,1,000多人被绑架到洗脑班等,对以上桩桩罪行,陈旭难辞其咎。

张德友,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党委书记兼院长,被“双开”

张德友

2018年6月21日,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被“双开”。

张德友曾亲自任法轮功学员孙景和案子的审判长,孙景和被非法判刑后,上诉法院,即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张德友却维持对孙景和的非法判决。

李瑞凤、王成顺等10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后,上诉到长春中级法院,而二审非法维持原判。时任该院院长的张德友对此负直接罪责。

李晓鹏,四川隆昌市法院院长,被查

李晓鹏

李晓鹏,四川省内江市人,2006年11月到2016年7月,任内江市市中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6年7月到2017年8月,任隆昌县法院院长;2018年5月,李晓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宣查。

李晓鹏担任内江市中区法院院长时,法轮功学员谭德刚、付天群等被诬判。

黄录平,陕西省宝鸡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被免职

黄录平

黄录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原院长(后任宝鸡市中级法院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初,他被免去纪检组长职务;2018年初,被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录平2008年初到2012年底任宝鸡市渭滨区法院院长职务期间,对法轮功学员史美玲、李会成、汪建文、李鹏非法判刑,其中史美玲被迫害致死。

王云汉,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获刑

2006年,王云汉被判处12年徒刑。

在其任职期间,福州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如:法轮功学员陈兆梅被非法判刑十年。官雨静,原福建省高级法院法官,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4年被鼓楼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云汉作为上级法院有失察的责任。

高云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被查

从2000年1月起,高云祥先后任湖南汉寿县检察院检察长、常德检察院工会主席、常德市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常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2001年11月4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对刘先菊、李芳云等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高云祥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2017年4月21日,高云祥以涉嫌违纪问题接受调查。

刘润生,湖北省应城市法院院长,被捕入狱

在1999年10月,刘润生对法轮功学员熊文德非法判刑三年,并将其送入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这是湖北省第一例把法轮功学员关押进沙洋监狱迫害的案例。其后刘润生又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2003年,刘润生因经济腐败问题被捕入狱。

张永义,辽宁省清原县法院副院长,被查

2014年7月,张永义被调查。(见林克俊)

王维先,辽宁省清原县法院副院长,被查

2014年7月,被当局带走调查。(见林克俊)

林克俊,辽宁省清原县法院副院长,落马在逃

林克俊在1999年“7?20”任清原县英额门镇镇长时,疯狂迫害英额门镇的法轮功学员。

英额门镇有近40名法轮功学员,林克俊把各村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镇里办班,逼迫他们放弃修炼,每人勒索一千元。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不让睡觉、用粗木棒子暴打,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逼迫放弃修炼。

清原县法院至少对39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强制枉判五年或五年以上的法轮功学员有20人,其中被枉判十年或十年以上重刑的有7人。法轮功学员徐大为、卢广林、张友金、刘青春、冀龙被迫害致死。对此,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林克俊难辞其责。

资料(完)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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