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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法轮功为什么具有强大的集体行动能力?

2019年02月06日 10:59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胡平,文章内容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没有组织形式却有组织功能,有强大的集体行动能力,而且比许多有组织的还能量更大。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知道,成立组织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让具有某种相同理念、相同利益或相同要求的人们走到一起来。这些人本来分散在茫茫人海之中,需要有一种方式使他们与其他的人区别开来,聚集在一起。法轮功宣称,只有公开练功,集体练功,才能达到练功的最佳效果,所以愿意练功的人就通过公开的集体的练功活动而聚集在一起,自然地实现了某种组织化的目的。中国的烟民起码上亿,但由于抽烟不要求“公开性、集体性”,所以烟民们始终不会自发地形成一种组织形态。马克思在分析法国小农为什么很难组织起来的原因时指出,小农的利益“相同而不共同”。法轮功由于坚持练功的公开性和集体性,正好把“相同”变成了“共同”,所以很容易地就达到了组织化的效果,虽然它没有组织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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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就要有组织生活,也就是说,要有一些经常性的集体聚会和集体活动。如果你建立了完整的组织形式,章程规则一应俱全,但是却缺少经常性的组织生活,你的组织就会松松垮垮,就会散掉,徒留虚名而丧失集体行动的能力。法轮功在这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基督徒七天作一次礼拜,现在大概一个月也过不上一次组织生活(况且其成员早就貌合神离,越来越变成走过场),而法轮功成员却几乎天天在一起练功,这等等天天过组织生活。法轮功成员通过这种经常性的集体练功活动,彼此由生疏到熟稔,从交流练功心得到闲聊家常,议论世道人情,平日嘘寒问暖,有事互相帮忙,不但加强了练功的信念,而且增进了相互信任,增进了同修情义和集体观念。这样,一旦有什么事需要集体行动,信息可以传播得很快,很多人都会认真参与,没有组织却胜过有组织。

其他类型的组织,例如海外的,照说其成员的素质不低,组织形式有模有样,规章制度精益求精,但就是苦于缺少经常性的组织活动。一年下来,你又能举行几次代表大会、支部会议、讲演会、讨论会和示威活动呢?于是有人建议多搞一些别的活动,如郊游、卡拉OK、春节联欢会等等,以便联络感情,加强集体认同。可是这些活动一年也办不了几次。毕竟,民运人士走到一起来,是因为大家在上志同道合,在其他方面则各有所好,各有各的朋友圈子,球迷有球友,歌迷有歌友,和民运圈子并不重合甚至很少交叉。再加上大家身处异国,分布稀疏,谋生不易,生活中缺少共同兴奋点。所以,尽管许多人当初满怀热心地加入民运组织,加入后却发现没什么组织活动可以积极参与,于是那份热情就难以持续,对组织的认同就难以巩固,组织本身则逐渐虚化,整个组织功能也就随之萎缩了。

奥尔森(MancurOlson,Jr)在其名著《集体行动的逻辑》里指出,集体行动的最大困难在于所谓“搭便车现象”。赞成民主理念的人很多,可是愿意挺身而出参与民运的人就比较少,因为参与民运要付代价,冒风险。在自由世界参与集体行动,例如工人为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资待遇而举行集会、示威、罢工,由于基本人权受到保障,一般谈不上有多少风险,但至少也要付出诸如时间、精力等代价。集体行动的目的是实现集体利益或共同理想,民运的目的是实现自由民主,民运一旦获胜,人人都可以享受自由民主,胜利果实人人有份,不管你先前是否为胜利做过贡献。这样,许多人出于个人利害的算计,不肯吃亏,只想多占便宜,就宁可对民运袖手旁观,等著坐享其成。这就叫搭便车。如何克服这种搭便车问题,实在是解决集体行动的最大难题。

如上所说,一般集体行动的困难在于手段与目的的分离,手段主要是为目的服务的,手段本身不是目的,没有目的性。工人罢工是为了提高工资待遇,不是为了罢工而罢工,参加罢工活动本身对工人没什么利益。为了克服搭便车现象,奥尔森建议提供副产品刺激,也就是说,找出一种办法,使得参加集体行动本身就对参加者有利。法轮功恰好解决了这个难题。按照法轮功,手段与目的不是分离的而是统一的,手段本身就有目的性,本身就是目的。按照法轮功,练功是个人自己的事,谁练了谁健身得道,谁不练谁健不了身得不了道。坚持公开练功,本身就是对练功者自己十分有利的事情。如果你慑于当局禁令停止练功,吃亏受损的是你自己。如果你不敢公开地练,只敢偷偷地练,你的功就长得很慢。你当然可以搭便车,现在不参加集体抗争行动,等别人抗争胜利了你坐享其成,只不过到那时,你已经把许多功力、许多大好时光给荒废了。不错,在当局明令禁止的严峻形势下,你仍然坚持公开练功是会吃苦头的,这就要求你格外要有“忍”的功夫。问题在于,对法轮功来说,“忍”不只是一条道德律令,更是一条练功的律令。你越是为练功而忍受苦难,那么,失就是得,你的功力就越是突飞猛进,你就越是能够修成正果。

选自:法轮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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