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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依兰法院非法判13名法轮功学员重刑

2019年03月11日 11:54 PDF版 分享转发

2019年2月28日,黑龙江市依兰县法院13位学员,刑期从10年到3年半不等,被罚人民币六万五千元到一万五千元。

这13位分别是:

宋玉芝:女、65岁,被非法判刑10年,被罚款六万五千元(人民币,下同),施凤香:女、54岁,被非法判刑9年,被罚六万元,

施凤兰:女、59岁,被非法判刑8年,被罚五万五千元,王云杰:男、56岁,被非法判刑7年,被罚五万元,

周研:女、46岁,被非法判刑6年,被罚四万元,邓术梅:女、63岁,被非法判刑6年,被罚四万元,

宋孔华:男、58岁,被非法判刑5年,被罚三万元,武桂芹:女、53岁,被非法判刑5年,被罚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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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宝玲:女、70岁,被非法判刑5年,被罚三万元,夏桂华:女、57岁,被非法判刑4年,被罚两万元,

唐立飞:男、48岁,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被罚一万五千元,姚怀英:女、45岁,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被罚一万五千元,

康艳玲:女、65岁,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被罚一万五千元,

据明慧网报导,2017年8月31日到10月13日,哈尔滨依兰县公安局对依兰县、佳木斯市桦川县两地的29位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法轮功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看守所。

据悉,此次绑架由黑龙江省公安厅预谋、实施,参与绑架的还有佳木斯市桦川县公安局。

2018年7月24日,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检察院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非法对以上13位法轮功学员庭审,几位律师对自己的当事人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律师从信仰、法律、人权上说明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也没有任何一个红头文件说法轮功不合法。

当法轮功学员被铐着手铐、脚镣入庭时,律师们抗议:“学法轮功没罪,打开手铐脚镣。”而后法官在压力之下叫法警分别打开。

在非法庭审中,法轮功学员邓淑梅向法官讲述自己炼功后,包括眼病等多年的疾病都好了等相关,被审判员吕守方制止。

早上七点多家属陆续进入法庭,庭审于当日晚七点结束。法官说十天到半个月让家属到法院取判决书。邓淑梅的家属表示,家人没罪,如果被冤判,会一直告到北京。

据悉,目前从哈尔滨往东县市的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都由依兰县检察院、法院办。

中共对法轮功迫害至今19年,上百位大陆律师已从法律上为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上千场的无罪辩护。

北京律师谢燕益表示,迄今为止中共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信仰法轮功完全合法。法轮功学员坚持信仰、向人讲述真相以及制作传播真相资料是维护公民的信仰自由,完全合法。

知名律师郭莲辉也在研究法律中发现,关于法轮功的文件,从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之后两高院的司法解释,均没有定性法轮功是×教。

大陆民权律师李向阳表示,天安门自焚已经被证实是中共自己导演的一出闹剧,用来抹黑法轮大法。他说,从法轮大法弟子的行为以及法轮大法的书籍中,大家看到的都是正的,是真、善、忍的光辉,催人向善,没有看到一点点所谓邪恶的东西。

北京维权律师兰志学表示,遭中共迫害十多年来,法轮大法弟子以真、善、忍为核心的理念,用和平、宽容、理性方式表达自己的信仰诉求,维护信仰,赢得了世人的尊重、理解和认同。

1992年,法轮功由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公开传出,功法强调修炼人要遵循“真、善、忍”原则归正生活言行。1990年代初中期,法轮功获得官媒赞扬。1999年左右,中国约有至少7千万法轮功练功者。

1997年7月,法轮功忽然遭到中共禁止和打压。

学者以及观察家认为,法轮功成员人数超过党员人数,其深受欢迎的程度、以及法轮功强调“真、善、忍”与中共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冲突,共产党担心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的忠诚高于对中共领导人的忠诚,而使该功法成为被无辜打压的对象。

不过,2017年部设于美国首都华府的非政府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发布的《中国灵魂争夺战》报告显示,尽管中共投入巨额资金大规模迫害、镇压法轮功长达20年,但目前中国大陆仍有数百万人修炼法轮功,这显示中共的镇压机器失败。

来源:大纪元记者穆清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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