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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前经理林英事件延烧!国会议员致函美司法部 收紧外国代理人法案

2019年04月20日 8:47 PDF版 分享转发

图为美国时任国家安全局副检察长助理Adam Hickey,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反情报部门助理主任E. W. Priestap(Bill Priestap)和美国司法部监察长Michael Horowitz在2017年7月26日出席国会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监督《登记法》和试图影响美国选举”的听证会。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再度成为本周热点,纽约华裔女子林英因违法充当中共代理人、跟检方达成认罪协定;而在美国的国家层面上,立法和执法机构正加快《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修订和严格执行。

代表乔治亚州的共和党国会众议员道格·柯林斯(Doug Collions)周三(4月17日)致信给司法部长,表示支持收紧和修改《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oreign Agents Register Law,FARA),同时提高外国影响力在美活动的透明度。

柯林斯是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在信中,他引用司法部监察长办公室2016年的报告说,过去司法部缺乏执行《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全面战略。且从1966年到2015年,只有7起以《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最终定罪的案例。

1938年,美国为了严控“纳粹宣传”,国会通过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用来约束外国利益集团及其代理人在美国进行“具有政治影响能力或准政治影响能力”的活动。

该法案要求相关代理人应依法登记、通知司法部长,负责监管外国代理人的机构是司法部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Division,简称NSD)下设的反间谍部门(Counterespionage Section,简称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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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国会对《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在1966年和1995年进行了修改。近年来,随着特别检察官穆勒的通俄门调查,国会两党对再度修改《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2017年7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召开“监督《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和试图影响美国选举”听证会,司法部以及联邦调查局官员出席。

司法部下令加强执法和披露外国影响活动

目前,司法部已宣布将对《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进行更加严格的执法。司法部国家安全局的助理检查长约翰·德默斯(John Demers)在3月6日宣布,司法部将加大对非法外国影响力在美活动的打击力度,并计划追查更多的隐蔽外国影响力案件。

他表示,这是新任司法部长威廉·巴尓(William Barr)提出的首批重大措施之一。

德默斯透露,改革《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意味着司法部现有角色的转变,从之前的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视为仅具“行政义务和监管义务”转变为“越来越强制执行的优先项”。

德默斯在周三(4月17日)出席美国智库美国企业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主题讨论活动时表示,司法部检察官将披露更多的外国影响力的活动,同时扩大选项——将利用民事权力让外国代理人依法报告与海外政府有关的事宜。

过去对涉及《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违法行为,通常是司法部以刑事起诉提出。

德默斯表示,除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能作为制裁犯罪的法规执行,司法部也将考虑采取民事法庭路径、制止外国影响力活动,或强制要求外国代理人披露活动以换取免除起诉的可能。

同时,司法部还会更加彻底地审查已登记为外国代理人的游说活动是否跟其披露的内容保持一致。

德默斯表示,司法部认为有必要对已经登记为外国代理人的人士进行“更多检查”,若报告给司法部的材料缺乏应有的细节、司法部将发出“缺失信”(Deficiency letters)。

什么行为可能触发《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本周成为热议话题,是因为中国国航前经理林英(Ying Lin,音译)周三在纽约法庭认罪,承认作为中共代理人(Agent),帮助中共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军方人士,将未经扫描检查的包裹从纽约走私回中国。

根据司法部周三发出的通讯稿,“林英承认在没有通知司法部长的情况下,作为中国(中共)代理人,按照中共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军方人士指示和控制行事”。

林英在认罪时强调,她是按照(中共)官员和她的雇主中国国航的指示行事,但从2016年她被起诉到2019年4月认罪,林英逐渐意识到,“代理人”不再仅限于间谍和颠覆行为,只要是在外国政府和人员授意下进行的行为均属于“外国代理人”的范畴。

而作为外国代理人,按照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她需要就其代理人行为提前十天通知美国司法部长。或许林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从事外国代理人的活动。

那么什么人或活动不会被认为违反《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美国法律事务所Covington&Burling的合伙人、熟悉FARA的执业律师罗伯特·凯尔纳(Robert Kelner)在周三的IEA研讨会中表示,需要确认两点。首先,活动组织者是否是一个为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其次,如果有证据表明,该组织(或个人)是在外国政府或政党要求下工作,“一般而言,(参与)就很可能触发(《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法规。”#

In2016,@TheJusticeDept‘s Office of the Inspector General reported DOJ lacked a comprehensive strategy for enforcing 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I wrote AG Barr today supporting an overhaul of the FARA unit& increased transparency about foreign influence in the US.pic.twitter.com/3GEFIAOcro

— Rep. Doug Collins(@RepDougCollins)April17,2019

来源:大纪元记者林燕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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