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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苍区法院被指造假案 凶手逍遥反索赔

2019年05月13日 19:45 PDF版 分享转发

小区里发生的一场争端,警方出示的录像难以服众,假病历成了呈堂证供,律师的辩护成了过场,证人不得进入庭审作证……持刀伤人的凶手一直逍遥法外,却反过来追究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山东的刘进美女士日前向大纪元控诉,青岛市李苍区法院制造假案冤案,庭审中出现假病历、假录相,她的儿子被枉判。她的丈夫险被捅死,而行凶一方逍遥法外。现又对其提起民事诉讼,向他们索取巨额赔偿,丈夫与她先后被拘。

据描述,事发2017年6月22日,刘女士的邻居王某因集资不成对其心怀怨恨,当日下午6时许在公园辱骂并戳倒刘女士。晚上8时左右刘女士和丈夫唐某一起回到家,正好王某的妻子李某在小院里和邻居打扑克,灯火通明,两人发生口角,李某打电话给王某,“你赶紧拿东西下来!”

这时,刘女士的儿子因公司庆祝喝醉酒被同学送回家。四名同学中,其中储某和他的太太没喝酒,他的太太已怀孕8个月。王某下楼来照面就用铁锨劈储某的头,储某夺下铁锨自卫,打了王某的头和脸。

王某又从后腰上拿出刀就捅,接连捅了储某和唐某。唐某被捅了5、6刀,、肺部通透,流了很多血,现场都以为其必死无疑。

刘女士说,“110警察跟我要塑料袋,我从包里拿出个塑料袋给警察装上这把刀,这个刀30多公分长,是个木头把。(之前)我们两家关系很好,这个刀在他家里经常看见。”

然而,在王某的口供中,其谎称刀是从小区收旧衣服的铁箱下面摸出来的,是“想从旁拿砖头之类的东西反击”。凶器还变成了一把水果刀。

王某的供词难以自圆其说。(受访人提供)

当时120来了两辆车,第一辆车把唐某和储某拉上车,李某也往车上爬,120让她下去。第二辆车她上去了,都来到第三人民医院,走绿色通道,做了全面检查。刘女士说,但在案卷里,没有李某在第三人民医院的病历,直接就造上假的病历,说6月22日直接入了第二人民医院了。

据透露,李某的亲弟弟是青岛市市北区检验检疫局的党委书记,小名叫红红。隔三差五请法制办等人吃饭。“李某弄了个轻伤二级,腰伤。其实她是个老腰伤,20多年了,我们都知道,每个月都去(推)拿一次,走路腰都弯弯着。”

当晚在第三人民医院急诊大厅,王某的侄子(黑社会头子)叫来一帮人,都穿着黑汗衫,当着110的面殴打刘女士的儿子,110警察也不敢管,只告诉他们有监控,他们一吹口哨全都跑了。

“当天晚上就抓了王某一个人,但很快就放了(说他有精神病和癌症)。”她说,“第二天,兴华路派出所一看我丈夫没死,就从病房把我儿子抓走了,威逼利诱让他签字,最终儿子被判刑1年4个月,被关押在青岛即墨市普东看守所,一直不让我们看(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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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说,“直到2019年3月5日(3月12日刑满释放)才让我们和儿子见面。我儿子喝醉酒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让我会见我儿子,就是怕我告诉他录像是假的。”

“到今天他们吆喝抓黑社会保护伞,其实李苍区的公检法就是黑社会的保护伞。”刘进美认为,真录像没有出现在庭审中,“在不到20平米的案发现场有6个摄像头,小区物业也有监控,警方都取走了。”

“今年3月7日,警察强行把我丈夫抓进去拘留10天。在派出所,给他看了真录像,说你看王某先捅的你,你夺刀,是不是也打他了?这是自卫,我们给你写了抗诉补充材料。让他照抄一遍,抄完后他们马上翻脸。确实他被捅后当时还没倒下,为了夺刀手上也被捅得缝了6针,胸部明明是16公分,医院给改成6公分(轻伤二级)。”

“3月8日,他们又骗我去派出所我没去。3月15日,派出所的副所长于强带着警察罗志峰等人开着两辆车到家里来抓我。120车把我拉到了中心医院,我血压太高抢救了三天。4月14日(星期天)早上9点,我一下楼被5、6个人打倒在地,带上手铐抓进派出所,关了一天,又被120拉到医院救治。”

2019年4月14日早上9点,刘进美被兴华路派出所5、6个人打倒在地,带上手铐抓进派出所。(受访人提供)

“儿子坐了监本来就委屈,回来看不见爸爸,他们又到家里疯狂地抓我,儿子就受不了了。现在几乎不敢出门,公司也注销了。我们有家不能回,在外面租房子住。”她说,“他们为什么要抓我?第一他们打压我,怕我上告。第二现在民事起诉书也出来了,要求被抓的人赔王某5万块钱,赔他妻子李某90万。”

“我们有4个证人,都写了材料寄给法官了。律师的答辩状写得很好,法官都不采纳。他们造了假了,我肯定得继续告。太黑暗了。”刘女士说。“王某捅了2个人判了2年,一直在家里。(说)赔偿医药费4万多块钱,到现在一分也没给。王某没有精神病,他的案卷里只有一个血压三级的证明,抓我丈夫那天血压检查是190,而且肺部疼痛。他们都照常抓。”

为了了解案情,大纪元记者分别致电此案的一审律师和二审律师。二审律师一再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另一名一审律师告诉记者,“我们做为代理人,有些事是个人隐私。如果想了解的话,可以看一下公开的资料、公开的判决,公开的信息应该都是对的。你们可以和当事人了解一下,可以查公开的信息就行了,(辩护状)这些东西现在都是公开的,我只能说这些了。”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多位律师对李某的病历及视频资料的真实性都提出了相似的辩护意见。

在(2018)鲁0213刑初236号刑事判决书中,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是:一、对司法机关认定的被害人李芝伦轻伤二级等鉴定结果存有异议。二、对公关机关补充提供的视频资料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存有异议。三、本案证人证言相互矛盾不能相互认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认定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告人唐某无罪。

二审律师意见详细论证了诸多疑点(如图),指出病历不符合逻辑的地方,且李某转院即受伤13天后才突然检查出腰椎骨折,其伤情是否唐某殴打所致。视频中一男子抬脚踢李某的前胸或左肩,并未如李所述踢她的腰部,更为重要的一点,该视频资料来源不明,真实性未鉴定等。

随后,大纪元记者致电审理该案的韩闽法官,想询问法官为何不采纳律师意见?韩闽表示,“第一,法院接受媒体(采访)由统一部门来弄,第二,这个案子是一个刑事案子,刘进美是‘犯罪分子’的家属,对案子的起因负有很大责任。你通过正规渠道采访,我们有纪律,做为媒体记者你应该知道。”

一名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刘进美家是有一个官司。李芝伦受伤了?不是人家对象也受伤了吗?具体情况没在现场,(我)不能随便乱讲。这些事情不能偏向谁,应该以事实讲话,案子不怕冤案,有几十年才能翻案、结案的。有录像就好办。”

“他们几家当时是对刘进美有意见。他们几家也挺……有些事情也没法谈。”他说,“现在一个(是)派出所,一个(是)公检法,只要谁有钱,它就替谁讲话。这很麻烦。”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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