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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借题大骂反修例运动还称赞斩伤女记者凶徒“情操高尚”

2020年04月25日 16:39 PDF版 分享转发
法官郭伟健24日虽然宣判洪某需入狱45个月,但却在庭上花了逾30分钟大骂反修例社会运动,指示威者的行为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动”,赞扬被告愿意接受惩罚,情操高尚。
郭伟健24日虽然宣判洪某需入狱45个月,但却在庭上花了逾30分钟大骂社会运动,指示威者的行为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动”,赞扬被告愿意接受惩罚,情操高尚。 ? REUTERS/Tyrone Siu摄影

(来源:法广RFI 作者: 特约记者 甄树基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香港居然有如此法官。去年8月一名旅行社导游携带两把刀在将军澳斩伤三名连侬墙的留守者,其中一名26岁肺部重创,一度命危。51岁行凶者洪震早前已经承认三项控罪,法官郭伟健24日虽然宣判洪某需入狱45个月,但郭某却在庭上花了逾30分钟大骂反修例社会运动,指示威者的行为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动”,反而赞扬被告愿意接受惩罚,情操高尚。

在北京高调介入香港事务之后,所谓三权合作的目的,似乎已是指日可待,郭某身为法官,竟然公开称赞伤人凶徒而践踏身受重创受害者的公民权益,难怪占中发起人之一、香港大学法律学者戴耀庭早前撰文断言“香港法治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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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在发庭上总共花了1个半小时宣读判词,当中未有片言只字斥责行凶的被告,反指事发时一名女伤者推开情绪激动的被告,她的行为是“火上加油”。郭某更花上三分之一时间狂轰社运活动,声言示威者的行为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动”,将被告的行为归咎于社运,实属合理,又赞扬被告愿意接受惩罚,情操高尚。郭官又指社运影响被告生计,剥夺他的工作权、生活权及生存权,形容他是运动中一名“奄奄一息、满身鲜血的受害者”,甚至是“不情愿的被牺牲者”。

在本案中身受重伤,一度穿肺命危的女记者黄小姐,用电邮回覆法官郭某的评论:“无法接受判决,也无法接受伤人后道歉的虚伪。请大家不要放弃,因为不公义,所以我们要抗争到底。”

此外,郭某在判词中对被告深表同情之意,相信假如不是不寻常的社会事件,被告亦不会犯案。郭某扬言不愿看到被告家中的一老一少因失去被告照顾而长期受苦,因此法外施恩,考虑以上原因后,予以额外三个月的减刑,让被告可尽早出狱照顾家人。

郭某宣称,他相信被告是一名相信事实的人。事发前的两个月,被告每次回家经过案发地点时,均会见到有黑衣人及中学生在连侬墙上张贴单张。被告认为连侬墙上的资料不是事实,因而感到反感。

郭又指,案发当日被告持刀折返现场,曾与两名女事主讨论时事;但当他问案中黄姓女记者“为什么在机场打人”,而黄表示“我们没有打人”后,被告情绪变得激动。郭某称事主回答显然非属实,皆因去年8月机场确实发生示威者捆绑及围殴内地记者事件,香港多间电视台均有报道,若有相信事实及法治的人看见,均会感到震惊。

郭某相信被告没有预谋犯案,他带刀折返,目的不是伤人,而是如他在录影会面中所言,牛肉尖刀其实是用来铲走连侬墙上的单张,长方形菜刀则是用来自卫。而且被告犯案时没有蒙面或戴口罩,反映他没有意图隐藏身份。

女记者的伤势报告显示,她的右边肋骨、右肺萎缩及裂伤,需切除部份肺组织。心理报告则透露,女记者事发后患上创伤后压力症,需要服食安眠药助眠,容易感到不安、对人不信任、出现回避行为,更因为不能继续参与社运而感到不开心。

另外两名事主亦患上创伤后压力症,两人途经案发现场便会有严重恐慌,当中李姓女事主每当忆起案发经过,便会有强烈内疚感,对生活失去热情及活力,梁姓男事主的病情则较轻微。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狠批主审法官判词“颠倒黑白是非”,竟不指摘凶徒的暴行,反将责任推卸于受害人身上,形容对判词感到“极之震惊”。他批评郭将私人政见放在法庭上,又斥责受害人的行为刺激凶徒,质疑郭完全无考虑凶徒是否涉及恐怖主义、行为又会否对本港构成治安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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