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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造假 78岁高工曾加庚遭非法关押近两年

2021年04月09日 4:12 PDF版 分享转发

转自:明慧网

78岁曾加庚被两年,被迫害致命危。(明慧网)

78岁高级工程师曾加庚因为修炼,自2020年2月底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遭迫害出现生命危险,仍不被放回家。律师确认之前在非法审讯他时做假笔录,对此进行控告。

曾加庚,78岁,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与工程学院,原广州珠江轮胎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因家族有病史,他从小身体不好,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二十多年来,从不用打针吃药。

2019年7月10日下午,他被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二大队警察绑架。

警察做假笔录

遭绑架后,他被警察非法审讯,被问是否传播法轮功,家里是否搜出资料、书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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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审讯的全程中,曾加庚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办案警察潘艳娥、陈仲濠、李进林、刘慈敏就造假笔录,填上答案,如:我随身携带了一台白色WIFI发射器、在一个市场别人给的、我只是使用WIFI传播法轮功、我在外出时就打开WIFI开关、家里搜出的书籍、资料等详见搜查清单等。

律师在仔细对比非法审讯视频和笔录后,确认警察的笔录是造假的,就向广州市、广州市公安局进行投诉和控告。

广州市公安局信访科答复:事项已转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办理。

公共交通分局信访科致电律师时,完全不提笔录造假之事,却反复强调几个经办警察没有刑讯逼供、按要求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等,还说如果办案警察有违法行为,可向广州市检察院投诉。

然而,该信访科人员却丝毫不理会律师提出的公交分局内部应如何处理这几个笔录造假警察的问题。

检查院听命于政法委

2019年9月中旬,曾加庚被非法关押两个月后,出现严重高血压,被医院诊断“病情严重”。

家属和律师多次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一律无理拒绝。

2020年7月23日,海珠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还致电律师说:因为政法委不同意,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予立案。

中共《宪法》第131条规定,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显然,检察院在违法。

不仅如此,办案检察员许为国还玩忽职守,如:他在起诉书上将曾加庚的文化程度写上:初中。而事实上,曾加庚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是高级工程师。

非法庭审中,在律师对非法证据的合法质证下,许为国拍桌子,声称自己是“国家公诉人”,还建议对曾加庚判刑8年。

法院执法犯法

被非法关押近两年以来,曾加庚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目前血压已高达240mmHg,身体严重不适、处于生命危险之中。

家属和律师多次反映,要求“取保”。海珠区公安分局在收到“曾加庚生命健康权”投诉后,答复:该事项按法定程序,应向法院提出。

海珠区法院对取保申请,则一律拒绝。在非法庭审至今超过半年的时间内,经办法官贾存锦一直不接律师电话,对律师提出的“取保”也不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家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22条规定:辩护律师书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关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

在律师和家属的反复投诉下,海珠区法院才于2021年3月25日答复:对网上信访反映的案件进展情况问题,予以受理,将于2021年4月25日前办结。

资料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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