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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马立娜坠亡,生前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2021年04月18日 22:56 PDF版 分享转发

4月17日下午,中共 马立娜 (女)在其住所坠楼身亡。马立娜生前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

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马立娜坠亡 4月17日下午,中共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马立娜(女)在其住所坠楼身亡。(北京市检察院官网截图)

4月17日下午,中共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马立娜 (女)在其住所坠楼身亡。马立娜生前曾参与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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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北京日报客户端消息指,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2021年4月17日15时许,北京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马立娜 在其住所坠楼身亡。

报导称,据马立娜家属和相关医院诊断记录指,马立娜生前患有

马立娜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在2021年3月23日,她主持北京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另外,4月1日,马立娜还曾参与北京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班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马立娜是河北保定人,终年53岁。马立娜于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院机关团委书记、研究室副主任、组宣处长、办公室主任、政治部副主任,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11月27日,马立娜被免去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负责政治部、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分院等工作。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马立娜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任副院长期间,因参与迫害学员 ,被多次点名。

大纪元记者查询,2015年3月26日,中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马立娜为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

据大纪元记者查询明慧网不完全统计,马立娜在任副院长期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曾对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王磊于2015年11月底非法判刑8年;对法轮功学员陈欣竹于2016年1月13日非法判刑4年;对法轮功学员、画家秦尉于2017年7月非法判刑2年半;对北京市海淀区法轮功学员简淑珍、寇迪增于2018年5月9日进行非法庭审;对法轮功学员王亮清博士于2018年9月4日非法判刑2年;对法轮功学员蒋立宇、单珊、田丰于2018年9月17日分别非法判刑4年、4年、3年半。马立娜对此均负有责任。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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