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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宣布 将创建直播主播黑名单制度

2021年08月19日 3:13 PDF版 分享转发

拟对主播帐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创建主播黑名单制度。(照片)

中国商务部18日发布通知,公开征求“直播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意见。根据意见稿,应创建直播主体的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在直播主体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直播营销平台规则等情形时,应采取警示提醒、限流或暂停其直播服务等不同措施,将严重违法违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播主体列入黑名单,必要时应注销其账号。

据南方都市报,另外,在结合直播行销、交易以及售后服务等活动,应对直播行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以及商家等创建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价资讯宜在平台进行公示,或不同直播行销平台、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之间进行共享。

保护方面,意见要求当直播主体存在虚假宣传、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伪造产品的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商标专利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对直播主体实施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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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提出宜提供直播行销活动“回看功能”,并采用适当科技以保障直播纪录资讯的真实和完整,且直播过程视频资讯和文本资讯保存时间应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3年,其他直播内容保存应不少于60日,直播行销活动的“回看功能”宜对消费者开放。

意见还对打赏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根据直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范围(或直播类型)、主播内容供给导向、付费模型、主播行为、用户年龄等对主播帐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直播帐号应根据其影响或危害程度进行暂停直播或封禁等处罚。

来源: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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