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催生!上海及浙江即日延长产假措施
2021年11月26日 1:05 PDF版
陆媒报道,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中,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实施。
新《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子女。同时,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的生育假,从原本30天,增加到60天。换句说话,女性产假将增加至158日。
《条例》还新增2项条款,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满3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放。
另外,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则可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上述均即日起施行。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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