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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王立军》打黑警察之声

2012年08月08日 10:00 PDF版 分享转发

打黑警察之声

下午,我俩相邀坐进了渝江茶楼,刚端起茶杯,他就打开了话匣子。他说最近很忙,打黑专案组接上级指示,要撤了,扫尾还有一大堆事。尽管忙,我还是来了,我知道你的意图,我们压抑太久,我早就想找人吐吐胸中的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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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说,想说什么说什么。我帮他解压。权当吹牛、聊天,不要有什么顾虑。

我顾虑啥?这些事,早晚有人会说,我不说别人也会说,只是个时间问题。

看来他是个明白人。

在我们专案组,我呆的时间不算短,除中途回了单位一段时间外,其他时间都在。当我走进打黑专案组,上级要求人人签《保密责任书》之后,我的神经就开始高度压抑和高度紧张,经常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不是因为工作任务太重,也非身体有其他健康问题。我是执法人员,我总觉得法律在这儿有些变味,总觉得法律不像原来在书中所学的那样严谨,法律是块面团,可以任人揉捏,可以为我所用—这种困惑促使我担忧,搅得我心绪不宁,六神无主,精神恍忽。其他打黑人员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一直在这种折磨中度日如年,现在终于解脱了。

譬如:有人与黑恶人员吃了一顿饭,这人与黑恶人员没有任何往来,只是互相认识的熟人而已,连朋友都不是。为了扩大打黑战果,也把人家当作黑社会成员一起打了,还把人家的财物全部收缴。由于知道在法院、检察院那儿通不过—那还不是赃物,我们就将其没收,自行处理。这叫什么事?就说那民间放贷问题吧,古往有之,在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也需要私人放贷这种形式来作润滑剂、调节器,它既不影响国家经济大政方针,又不影响社会治安形势,还可以促进民间互通有无,缓解社会矛盾。正因为如此,国家是允许民间小额放贷形式的。但是,"矛盾无处不在,无处没有",民间放贷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也会滋生新的矛盾。如有人把款放出去就收不回来了。为什么呢?被借者因无力偿还。然而,我们为了扩大打黑成果,就把放贷人打入黑社会。理由是被放贷方因无力偿还贷款,放贷人就通过约谈、打牌等形式,把被贷方"控制"了起来,既未限制其自由,又未伤害对方。

有律师不服,帮放贷人打官司,结果也受株连。理由是帮当事人说了话。律师不帮当事人说话还是律师吗?《律师法》就是保证律师为当事人说话的法律呀。

我怕他陷入一些具体案例之中,我亦不想了解更多的案例,于是就借添茶之机,岔开了话题:你们那套书(打黑英雄传)现在怎么样?

他说,那套书从开始准备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至今未出。几个月前,上级派专人神秘兮兮地又送来令我们审读。阵仗十分严肃,除草稿上加盖了"绝密"印章之外,还约法三章:一、只准看本专案的文章;二、不准向专案组之外的任何人泄露书中一个字;三、限定三日内收回草稿。

那书是由敬爱的立军同志钦定的一套关于歌颂打黑除恶的报告文学集,作为对打黑英雄们的颂扬。作为一段历史的见证,写几本书树碑立传也无可厚非。但是,此书却引起了人们诸多猜疑:一是重庆人对重庆事应该最熟悉,这书由重庆人来写最合适,可不知老王是对重庆人信不过,还是认为重庆人没那个能力,不远万里专门请来了外地人撰写。二是一本报告文学集,又非宏篇巨著,哪里需要如此长的时间(据公安内网称,为此书的出版,先后召开了五次研讨会)。据一位看过此稿的处级领导说,那书太虚,事实依据严重不足,无论从法律,还是从道义上讲都站不住脚,经不起推敲和历史的检验。三是那是一套书,一套报告文学集,什么是报告文学?就是介于新闻与文学之间的一种文体?什么是新闻?就是最新出现的有意义的事件。而这个事件必须真实可信,不能有半点虚假。如果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半点虚假"的,就没有必要搞得那么神秘,更没有必要加盖"绝密"印章。如果是一套书,最终要面对读者,如此遮遮掩掩,还敢出版面市吗?如果出版面市,又搞得那样"隆重"干吗?这不能不使人想到那"黑"案之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四是出一套弘扬正气之类的书这类事,应该是政治部宣传处的事吧,纪委来干这种事,是不是有点喧宾夺主,或狗拿耗子的味道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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