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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惊动了党中央 总参一姐事件党媒首页辟谣

2012年10月19日 8:17 PDF版 分享转发

央视、今天头版显著位置大字辟谣:“”是假,拘留五天。

全文:

 

国信办:假军人“总参一姐”已查获 当事网民拘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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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有关部门表示,系假冒军人,其身份和简介均属虚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图片来自网络。

    新华网北京10月18日电 记者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获悉,冒充女军人的网民“任婕”已被查获,当事人任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已责令腾讯网注销该账号,并对腾讯网未能履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责任提出批评。

  据了解,网民“任婕”在腾讯网注册客账号,自称是总参“特种大队高级指挥官”、“北京军区某领导的养女”,并登出军官证和着军装照片,频繁在网上以军人身份聊天交友,引发一些网民围观和质疑。经军队和地方公安机关侦查,确认“任婕”网上照片显示的军官证系伪造,查明“任婕”真实姓名为任某某,上网地点在甘肃兰州,并将任某某查获,收缴假军服2套、军衔等军用标志服饰10余件,从其上网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中提取固定了相关电子物证。据任某某供述,为吸引网民关注,她编造自己是北京军区领导的养女,在某网站租借军服,并花180元钱制作了假军官证。当地公安机关对任某某进行了教育训诫,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任本人对自己的行为作了反省,并具结悔过。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协调局负责人表示,决不允许任何人在网上假冒政府机构、军队、新闻媒体及他人名义注册微博客账号,一经发现,立即依法查处。今年3月以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已累计查处各类假冒身份的微博客账号6000多个,对情节严重的,已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该负责人强调,各网站必须加强管理,不得放任、放纵有人在网上以虚假身份注册进行造谣撞骗,对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网站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绝不姑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网上各种假冒身份的账号的整治力度,查处网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并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

 


广大刁民就是不信辟谣:

有人翻出微博记录:

【冒充“总参一姐”女网民被拘5天】冒充女军人,自称“总参一姐”的网民任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官方令腾讯网注销该账号,并对其提出批评。(“总参一姐”那些事总汇。。。。。。。记住一定相信“总参一姐”是冒充的,不信谣,不传谣[嘘]

有人翻出军官证

金鹰03:【任婕到底是不是假冒军人?谁在撒谎?】军方辟谣说:“任婕”是假冒军人。但网上新闻却查到军队确有其人,并获得2011年全军巾帼建功个人:http://t.cn/zlTIguh。今网友又查到任婕的工作证,请继续辟谣!另,今晚再搜腾讯微博,任婕已取消认证,删除所有微博

有人搬出法律条文:

博联社马晓霖:【总参一姐】学东质疑假冒总参人员的所谓一姐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办,实属不公,现在找来了相关法条。大家可以对照着看。辛苦了,朱总。

朱学东:#总参一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的罪刑惩处,刑法第372条和第375条,分别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闲云家的野熊:那个啥“总参一姐”任婕就拘留5天了事儿?她伪造军官证,明明已经触犯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280条第1款,至少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她的行为“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应该属于“情节严重的”,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做案情分析:

唐忠AQUOS:最大的疑点:此人要假冒别人那她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我看她那个敬礼的手势很标准!!山寨的能做这么好???更何况要是真的假冒不判个3年5年的啊!

 


来源:阿波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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