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异议人士张海涛上诉案开庭 高院维持重判
张海涛妻儿
作者:田溪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田溪采访报导)新疆维权人士张海因在网上转贴文章、和接受海外媒体采访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刑19年,张海涛不服判决要求上诉。新疆高院11月28日开庭,宣布维持原判。张海涛的妻子李爱杰表示,法院只是“做了一个滑稽的表演”。
李爱杰见到张海涛,看到他精神状态很好,人很瘦,和她招手打招呼。
“见到海涛了,精神状态还可以,人很瘦,头发也全白完了。他进来的时候跟我招了一下手。他们做出这样的判决,我感觉他们太可笑了!简直就是在走过场,感觉他们就是在做一个滑稽可笑的表演。”
张海涛的律师陈进学表示,法庭仍然维持原判。
“维持原判,而且还没收个人财产,12万。他肯定不服,他是无罪的,他也坚持不认罪,他本来也无罪!”
关注人士表示,张海涛其实是有心理准备的,他是个硬汉,一直坚称自己无罪。
“他们自己在这个事件中一拖再拖,自己知道这是一个错的、这是一个有问题的结果,但是他们依然将错就错执迷不悟,毫无悔改和善意的姿态。没有东西可以对他们再期待,我深信,张海涛在精神上、心理上是做好一定的准备。”
民主中国阵线主席盛雪认为,中共越临近末日越恐慌,重判张海涛是中共末日心态的大曝光。
“中共(出于)恐惧,重刑重典在民间进行非常残暴的统治。事实上,这样的人恰恰是中国的良心,现在虽然遇难,但是他们这些人在中国起着维护中国社会还有一种精神、一种力量的其中的一分子,实际上中共确实到了一个苟延残喘的程度,他是不会把这19年牢狱坐到底的。”
张海涛长期关注新疆民族问题以及民生事务,并协助上访民众在网络上维权并接受海外媒体的采访。2015年6月26日,张海涛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拘。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采访报道
(转载请注明希望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