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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史话(二十三)民选总统 尽责护法(下)

2017年01月04日 11:34 PDF版 分享转发

记者/主持人: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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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0日 节目时长:11分51秒


我们上次聊了些关于总统的话题。他的权力很大,但同时又受到国会的监督。怎么选、谁来选总统,这个问题在会议上争论了很久。最后采纳了一个折中方案,叫做“选举人团”制,它可以作为一种平衡机制,防止暴民政治的出现。在美国,总统的任期是4年,但可以连任一次,所以一个总统最长可以做8年。总统的任期应当有多长,这在费城会议上大家也是讨论来讨论去,最后才确定下来是4年。不过,美国并没有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一次。只连任一次是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留下的一个惯例,后来的总统们都自觉的遵守。唯一的例外是富兰克林·罗斯福,他一共做了4届总统,最后在任上去世。罗斯福能够连任4届,是因为美国当时正处于二战时期,国民觉得战争时期换三军统帅可能不太好,所以他就成了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例外。不过二战一结束,国会马上修宪,增加了一条修正案,正式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总统最多只能做两届。

不但权力很大,还享有很多的荣誉和头衔。人们一般称总统为第一先生,称总统夫人为第一夫人,他们的家庭叫第一家庭。总统专用飞机称为空军一号,总统住的地方叫白宫。关于白宫这个名字怎么来的,说法不一。有一种说法是,在1812战争的时候,总统住的房子被英国人一把火给烧了,后来重新翻修时涂成了白色。

很多人好奇,美国总统的薪水有多少呢?目前美国总统的年薪高达40万,超过中产阶级家庭的收入,但是和一些大富豪还是根本比不了。比如美国第45任总统川普,就是个大富豪,他干脆说我当总统不要工资了,因为40万的年薪和他的家产比起来九牛一毛。总统工资虽然高,但是宪法规定总统在任内不得涨工资。这40万美金只是基本工资,除此之外,总统还享受一系列的待遇。比如每年有10万美元的旅行经费、19万美元的娱乐经费等等。您可能觉得美国总统真是个美差啊。不过呢,要想竞选美国总统的话,除了必须得是美国公民且35岁以上以外,还必须在美国至少生活了14年。更关键的一条,这个人必须是在美国出生的。

美国总统具体怎么来执政呢?美国的行政部门包括很多的分支,比如能源部、国防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土安全部等等,这些部门的行政官员,都由总统来任命,他们负责不同的国家事务。当然,任用的人必须得由国会批准才行。所有这些部门共同组成了一部国家机器,叫做内阁。当然美国是总统制嘛,所以美国的这个内阁,和德国、英国这些内阁制的国家还是不一样的,因为他并不是由国会里的多数党组成的。如果美国总统因为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接受治疗,暂时不能行使最高行政权,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行政权就会交给副总统来代理。

美国总统不仅是,也是三军总司令。这意味着总统有发动战争和指挥军队的权力。虽然对一国宣战必须是国会的决定,但是从程序上讲,需要总统正式签署,并且是总统正式宣战。美国总统兼任三军统帅,和今天中国大陆的国家元首兼任军委主席可不是一回事。美国和所有民主国家一样,军队是国家化的,不隶属于某个政党,总统调动和指挥的是国家的军队,并不是他所属政党的军队。

说到政党,我们都知道,美国现在主要就是共和党和民主党两大阵营。因为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是独立的,所以总统和国会经常不属于同一个政党。这样的情况叫做分立政府,和它相对的叫一致政府,也就是总统和两个国会的多数党都是一个党。从历史上看,美国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分立政府,出现一致政府的情况很少。在分立政府的状态下,总统和国会的想法往往会有比较大的差异,所以就带来一个问题: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能会动用否决权,英文叫veto power。否决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力,它在费城会议上也是讨论了很久才被确定下来。代表们一方面不愿意让总统享有否决立法的终极权力,因为他们的设想中,立法机构才是三权分立中排在第一位的。可是另一方面,他们又觉得,总统应当在立法程序中有一定的发言权。不然的话,总统一职就形同虚设,他只能机械地执行国会的决定。比如今天德国实行的内阁制,总统一职就是这样的虚职,没有任何实权,只负责签个字什么的,真正的权力都在总理手上。那总统和国会之间的博弈,平衡点在哪里呢?詹姆斯·麦迪逊提出了一个想法。他说,总统应该有权否决立法,但如果国会大多数成员再次投票通过,国会就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最后宪法规定,在总统否决了一项国会递交来的法案之后,如果国会有2/3以上的人投票同意,就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相当于否决了他的否决。您如果有点糊涂了的话,我们就拿最近的例子来解释一下。2016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911受难者家属起诉沙特政府,但是总统否决了这一法案,因为他担心这样一来沙特和别的国家会报复美国。可是国会最后投票,几乎一边倒地不支持奥巴马,推翻了总统的否决。于是这个法案就正式生效,成为了法律。不过,在美国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总统可以对国会递交上来的法案置之不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接下来就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10天之后,如果国会没有休会,那对不起了,总统先生,这个法案不需要您的签字就自动生效;如果10天之后国会休会了,那总统就赢了,相当于他在没有明确行使否决权的情况下否决了国会的法案。人们把后一种情况叫作口袋否决(pocket veto)。

利用国会休会达到目的,其实美国总统经常采用的策略。虽然美国总统享有任命和罢免任何一位行政官员的权力,但必须得国会同意才行。所以,当总统和国会在行政人事任免问题上出现分歧时,往往就会利用国会休会的时机,行使他的任免权。那宪法为什么会给总统这样的权力呢?因为在美国建国之初,还没有党派之争的问题。那时人们的想法很单纯,就是希望让国家运行更有效。18、19世纪的时候,美国的国会一年之中只有少部分时间在开会,而总统却是一直都在任上。所以当有些关键位置上的官员需要立即任免时,总统就必须得有这样的权力,不能等国会复会再决定,那时可能黄花菜都凉了。

除了任免行政官员,美国总统还享有任命联邦法院法官的权力。联邦法院是司法机构,它与立法和行政是完全独立的。由总统来任命,但大法官却可以反过来判总统违反宪法,起到司法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监督作用。同时呢,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人数是国会决定的,不是总统。美国的司法,也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我们下次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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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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