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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判决 雇主可禁员工穿戴伊斯兰头巾

2017年03月15日 3:32 PDF版 分享转发

设立於卢森堡欧洲联盟法院(ECJ)今日(14)做出指标性的判决,雇主可禁止员工在工作场所穿戴显眼的象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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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新闻(EuroNews)、卫报报导,比利时与法国两名女性员工因拒绝取下头巾被炒鱿鱼,上述判决是针对这些案件而定。

法院声明,「企业内部规定,禁止穿戴显眼的政治、哲学、或是宗教象徵物,并不构成直接歧视。」

法院也声明,纵使公司没有相关规定,若雇主欲给顾客保持中立的形象,那麽员工被要求拿下头巾属「职场要求」,可排除歧视。

法新社报导,根据比利时的受审案件,雇主仅要求全体员工服装一致,因此未有任何宗教立场。

反观法国的案件,法院判决顾客不可要求为其服务的公司员工取下伊斯兰头巾,因为该员工遭差别对待,不属「职场要求」。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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