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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一审判无罪

2017年03月29日 19:52 PDF版 分享转发

前台湾总统马英九(网络图片)
总统(网络图片)

记者/主持人: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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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湾总统马英九被民进党立委提起泄密及诽谤诉讼,地方法院周二(3月28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

综合媒体报导,柯建铭控告马英九在2013年9月1日凌晨,指示秘书林有振以电话通知时任检察总长到官邸,泄漏司法关说案监听和通讯联络记录,马英九并将特侦组调查报告内容告知当时的行政院长江宜桦及总统府秘书长罗智强,涉嫌泄密。之后马英九于当年9月11日召开记者会时指柯建铭关说,涉嫌加重毁谤罪。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就此案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此案涉及2013年8月,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调查当时立法院院长柯建铭为时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关说司法案件一事。

案件未侦结前,前检察总长黄世铭两次向马英九报告此案,马英九再指示黄世铭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和府副秘书长罗智强报告。该事件被称为“九月政争”。

马英九当时还要求撤销的国民党党籍,这将使王金平失去立委身份,王金平随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认国民党党员资格存在。

报导称,关于“教唆泄密”部分,承审法官指,前检察总长黄世铭第二次交给马英九的专案报告中多了2通监听通联记录,但自诉人柯建铭无法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这部分是马英九在电话中要求黄世铭增加的,因此,判决被告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关于涉嫌毁谤柯建铭的部分,因为无法证明马英九在主观上有故意毁谤之嫌,且应认定其基于善意对可公评之事加以适当评论,所以也无法对被告判以加重毁谤之罪。

马英九另外还被台北地方检察署以泄密、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3个罪名起诉,因此,台湾地方法院预定4月14日首度开庭审理,届时将传唤马英九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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