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议员提弹劾议案 指控梁振英严重违法及渎职
2017年05月22日 23:30 PDF版
28名议员提出议案弹劾梁振英,指控梁振英有严重违法及渎职行为。
泛民主派不满特首梁振英(CY)涉嫌干预立法会UGL事件专责委员会工作,28名立法会议员傍晚正式向立法会秘书处提交对梁振英提出弹劾议案,其议案措辞是鉴于立法会全体议员有不少于四分一联合动议,指控梁振英有严重违法及渎职行为。立法会秘书处表示,收到议员有关议案。
28名议员包括26名民主派议员、热血公民郑松泰及医学界议员陈沛然,就梁振英涉嫌干预UGL事件一事提出弹劾议案。议案附表列出梁振英涉嫌违法及渎职行为,包括藐视立法会,不恰当地介入立法会专责委员会事务,同时罔顾《基本法》第47条、第60条(1)及第64条赋予作为香港特区首长的责任。
根据《基本法》第73条(9),如立法会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联合动议,指控特首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动而不辞职,经立法会通过进行调查,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并向立法会提出报告。如调查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决定。
来源:东网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