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不准家属会见天津法轮功学员李珊珊
记者/主持人:田溪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田溪采访报导)日前,李珊珊的母亲和婆婆(周向阳的母亲)俩人结伴去天津女子监狱看望珊珊,狱警说:让她们拿出母女证明,才让见。两位老人只好去监狱管理局反映情况,监狱管理局又让她们去信访,互相推诿一个口径:炼法轮功不让见。2月8日,李珊珊的父母一起去天津女子监狱,狱方只让李珊珊的父亲会见。
曾为李珊珊作辩护律师的全国著名法学教授张赞宁表示,监狱不准会见、施用酷刑是违法的。
“肯定违法,监狱有明确规定,是可以探视的。(罚站)这都是违法的,她已经在服刑了,没有这种惩罚,你再给她惩罚是不对的,服刑就是惩罚。(法轮功不让见)哪有这规定?我们国家没有规定什么罪行不能见,所有的(服刑人员)都可以见!(让拿出母女证明)那是不对的,可以控告他们。”
资料显示,《联合国反酷刑公约》,即《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是含有反酷刑条款的国际法文件。该公约1988年11月3日在中国生效。
前安徽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也认为,1988年中国签订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监狱酷刑被关押人员违法,是对人权的侵犯。
“中国加入这个条约了。(但是在中国监狱)刑讯逼供、虐待囚犯都有,但实际上这个一直得不到执行。中国的酷刑虐待,特别是针对政治打压用的比较多,包括709案,法轮功案,这么多年来就更多了!各种各样虐待从披露出来的都很多,肯定的非法的,包括会见也是,会见本身是她的权利。酷刑虐待,不光是罚站,包括不给喝水,整个监狱看守所吃的非常糟糕,生活环境非常恶劣。不给会见时剥夺她的会见权利,按照诉讼法程序(是)她应该享受到权利。整个是非法的,是一种对人权的侵犯。”
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夫妇,2015年3月2日,遭警方被绑架,并被冤判重刑,2017年元旦前后被劫持入狱。李珊珊的母亲多次到天津女子监狱探视,被狱方刁难不许会见。李珊珊被犯人包夹严管迫害,罚站数月。
周向阳是全国首批六十位造价工程师之一,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判刑,判刑时间长达九年。李珊珊因坚持为丈夫周向阳申冤,曾遭到监狱报复,两次被非法劳教共三年多。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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