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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律师 不怕嫌犯律师是副市长

2017年07月10日 8:46 PDF版 分享转发

红色圈中正在接受采访的男子便是律师Tom Bruno。(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访问学者失踪案预计将于7月14日举行开庭预审。近日,据美国福克斯新闻台消息,涉嫌绑架章莹颖的嫌犯布兰特·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声明,打算对绑架章莹颖一案实行无罪辩护。另有消息称,克里斯滕森的之一汤姆·(Tom Bruno)在2015-2019年担任香槟市副市长。这两则消息都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

对此,记者7月9日获得了为章莹颖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的回复。他表示,嫌犯辩护律师在案情发展到目前的阶段下,以无罪辩护的形式入场是预料之中的,是完全不意外的情况。这不代表检方没有足够的证据,也不表明辩方有何特殊把握。这并不是一个应该引起重大反响的问题。

同时,王志东也不认为布鲁诺在香槟市担任副市长这样的公职对此案件有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无罪辩护在重大刑案中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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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东对记者解释称,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阶段,辩护律师一定是以无罪辩护的姿态进场的。在嫌犯被正式起诉之后,下一次开庭时,法官在向嫌犯宣读他被指控的罪名之后会询问嫌犯是否认罪。在这种情况下,嫌犯可以回答“认罪”或者“不认罪”。另一种情况是由辩方律师说“当事人选择保持沉默”等类似的说法,与不认罪是同样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无罪辩护。

无罪辩护首先是美国法理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嫌犯在被审判定罪之前都将被认为是无罪的。其次,在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中,嫌犯在目前的阶段下不可能认罪,否则接下来将只剩下宣判刑期,审判的过程也将不存在了。所以这种情况认罪对于重大刑事案件来讲是不存在的。

“在重大刑事案件当中,比如目前情况,直接认罪是不可想象的”,王志东坦言,现在的不认罪并不等于以后永远不认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认罪,而后再通过检方和辩方的讨价还价,最后认一个他认为能够接受的罪名,这种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现的。

王志东补充称,当然也存在,在较重大的刑事案件中,起诉之后立即认罪的情况。通常那种情况是嫌犯已经被调查很长时间,在被调查的过程当中已经聘请了辩护律师,与检方一直在就认罪协议或者说是诉辩协议进行谈判。谈判达成之后,接下来将是由择期宣判嫌犯所应受到的刑期。而人们平常所看到的审判,都是检方和辩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因此才会有审判的进行。

副市长职务与律师代理毫无关联

在章莹颖绑架案中,嫌犯克里斯滕森的事务所是布鲁诺律师事务所。该律所由汤姆·布鲁诺,和其两个儿子安东尼·布鲁诺和叫埃文·布鲁诺组成。关于布鲁诺父子三人的这些情况,王志东对记者表示,在7月3日出庭之后就已经做了充分的功课,他并不认为这个律师团队,尤其是汤姆·布鲁诺在香槟市担任副市长这样的公职对此案件有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影响。

汤姆·布鲁诺自1980年开始做律师,专业领域一直是刑事辩护,即为被告辩护的代理律师。同时他也担任一些公职,从1997年起就在香槟市的市议会任议员,目前担任香槟市副市长。

香槟市是一个有84000多人口级别的行政单位。汤姆·布鲁诺的全职是律师,他是兼职担任香槟市副市长的公职,这个职务每月有几晚要开会,会议的讨论内容就是关于市政建设方面的一些议题。

王志东称,毫无疑问这个职务是公职,但这个职务对于在联邦法庭的刑事案件做律师代理这个案件应该是毫无关联的。如果汤姆认为他所担任的这个公职和他所代理嫌犯案件之间有任何明显或潜在的利益冲突,那么他自己应该要回避。如果联邦的认为这件事情有利益冲突的话,联邦检察官也有理由要求他回避。

但是这些情况都没有发生,估计也不会发生,是因为双方在这件事情的上判断是一致的,即汤姆在当地政府兼任公职这件事对于他代理嫌犯案件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也不会因此为他对嫌犯的辩护创造任何有利条件。

据王志东等人了解,汤姆是一名在当地名声不错的刑事辩护律师,平日喜欢旅游,也曾到过中国。他的大儿子安东尼也是一名律师,在2010年成为注册律师,至今已满了六年时间,主要领域也是做刑事辩护。安东尼还未出现在此次刑事案件中,以后是否会出现目前还不清楚。

小儿子埃文是在7月3日嫌犯第一次过堂时出现的代理律师。他比哥哥小两岁,30岁左右,于2012年底开始成为注册律师,至今为止做律师已有四年多时间。埃文与他的父亲和哥哥一样,主业也是做刑事辩护。

7月5日第二次聆讯中,埃文和他的父亲汤姆一起出现在法庭,埃文向法庭进行陈述,会后一起在法庭外向记者做了些关于此案件的介绍与说明。目前所看到的情况都是埃文出面讲话,从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得到的消息称,埃文将作为主辩律师。

但同时王志东等人也了解到,在过去的案件中曾有父子两人共同代理的情况,尽管他们宣称是由儿子埃文做为主辫律师,父亲在其中所做的工作时常是分量相当的。

但在章莹颖绑架案件中嫌犯的代理方面,究竟是父亲做得多还是儿子做得多,王志东认为,他们是一个团队,在法庭上所看到的情况并不一定真正代表他们在幕后的作业分工。那么毫无疑问,经验丰富的老律师在此案件当中肯定是嫌犯选择这个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原因之一。

事实上,王志东等人不介意嫌犯有一个称职的代理律师。这样,嫌犯在被判有罪之后不可能以律师代理不力的理由来要求重审或是以这样的理由而提起上诉。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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