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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干部6年受贿800余万 地产商排队送礼

2017年08月09日 15:4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取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看法新闻 李春芳落马前只是一个唐山市的科级干部,但这位“小官”并不简单。自从坐上省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局局长的位置,6年的时间里就收受高达800余万元,有49家企业涉案,其中包括一家知名和河北省内一家重要的上市企业。

一位要求匿名的当地商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李春芳在位期间,们对其可谓趋之若鹜,送礼的房地产商几乎都要排队。而有意思的是,李春芳受贿来的钱除了一部分用来正常的花销外,其余全部交给其司机保管着。

小官担“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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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受贿800余万 被判7年半

2010年5月,时任唐山市丰润区交通局局长的李春芳调任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在此之前,他已在唐山市丰润区交通局局长的位置上待了三年。

按说,交通局局长是一个不错的位置,但事实上,对于李春芳来讲,相比房管局局长这个“肥差”就有点“差”了,事后,李春芳也用实际的受贿行动证实这点。

在调任房管局长前,李春芳还算清廉,但自调到房管局长后,其就开始了大肆收受贿赂。经查实:至2016年3月李春芳落马,其利用职务之便,在房产开发领域、项目工程施工领域、绿化亮化工程等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9人的、美金等财物,共计折合8106461元。而几乎大部分的贿赂都在其担任唐山市丰润区房管局长期间收受的。

日前,记者从唐山市政法机关获悉,李春芳已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地产商排队送礼

央企、上市公司都有卷入

唐山市一位要求匿名的地产商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李春芳虽然是一位科级干部,但他主管着房地产开发领域,却掌握着地产项目的“生杀大权”,加上这几年唐山市的房地产市场极其火爆,所以,求他办事的地产商可以说络绎不绝,李春芳也几乎是来者不拒。

“那时候送礼的地产商几乎排队。”上述地产商说。后经查实,行贿的49企业中,地产商几乎占据了一半。

行贿的地产企业列表(共计18家)

向李春芳行贿最多的是河北天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甄某,2010年至2016年,在李春芳担任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其多次收受甄某给予的现金115万元、美金6万元、旅游费用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614911元。

除了地方的房产商和建筑企业,在李春芳行贿名单中不乏有知名央企与上市企业。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作为央企设在唐山的分公司,唐山市丰润区国能热力有限公司的副经理张某分3次送给时任房管局长的李春芳现金共计15万元。

冀东水泥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水泥上市企业,经查实: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汽运公司负责人孙某也曾2次送给李春芳现金共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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