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规限企业名 禁用“支那”“占中”“法轮功”“佛教”“基督教”等
2017年08月13日 11:22 PDF版
大陆工商总局近日发布《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下称新规则),对部分企业为博取公众关注,注册标奇立异的名字作严格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奇葩名称不可用作企业名字外,“支那”、“占中”及“法轮功”等亦禁用。
新规则中列明,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语句、句群和段落;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等误导性内容;不得含职业、学位、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不得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作字号等。
在“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一项中,新规则列明禁用“支那”、“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在“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一项,则列明禁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等姓名,如“董存瑞”、“雷锋”等,亦禁用“法轮功”、“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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