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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嫖娼”律师张庭源首发声明 已申请信息公开将提诉讼

2017年09月19日 4:31 PDF版 分享转发

源律师(受访者独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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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张庭源日前在代理一桩在押人员案件期间,被警方以“”为由传唤。他于9月18日首次对事件作出正式回应,称事件涉及警方滥权陷害。他透露,已向重庆各级政府投诉,并申请了信息公开,还将提起行政诉讼。

张庭源在18日发出的声明中指,他代理非正常死亡案件,正值《看守所法》立法之际,因此相信“非法传唤背后涉及警权滥用”。声明表示,他就警方违法行为,已经向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和天宫殿申请公开审讯室和羁押室的视频,对于蹊跷的”群众举报“也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若系警权恶意诬告,将追究责任。此外,对于在被羁押期间遭到的不人道待遇,他也将在适时提起行政诉讼。

张庭源在发给本台的视频中称,自己绝没嫖娼,遭到当局陷害:

“就是他们的借口,两三个小时就应该问清楚了,不涉嫌有嫖娼的行为,但他们关了我近24个小时,滥用警权。”

张庭源续指,吴太勇案太敏感,导致当局下狠手:

“因为中国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起草看守所法,管理的权属就会对现在的警方管理之下有影响,恰好我代理了成都市看守所非死亡案件,警方用这种方式迫使我不能继续代理这个案件。”

9月4日,张庭源在代理成都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吴太勇非正常死亡案件之际,被“群众”举报,“涉嫌嫖娼”,遭重庆天宫殿派出所口头传唤,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不准通信、不给饭吃、遭铁笼囚禁,后身体极度不适,直到救护车诊断后才获准服用家人早已送来的药物。第二天下午,派出所口头宣布其无违法行为,但拒不出具任何文书。

在网上为张庭源呼吁的一名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称,《看守所法》在人权保障方面和体制方面完全不符合要求,一直以来就令律师界深恶痛绝:

“现在在看守所这方面大陆没有立法,只有原来的看守所条例,根据宪法法律,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应当由全国人大立法,《看守所法》在法律这方面有缺漏。”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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