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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常玮平陈进学遭逐出法院 “保障律师权益”成空谈

2017年09月22日 4:45 PDF版 分享转发

市罗湖区法院(关注网)

商人郭桦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周二(19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理。辩方律师在庭上依法提出撤换,最后被逐出法院。被告也被法官要求更换律师。有律师权益组织认为,这一事件反映中国的司法制度和刑事程序未能确保控辩双方,权益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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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司法风波由涉案港商郭桦昌身上的戒具而起。郭桦昌的常玮平和陈进学认为,当事人尚未定罪,按规则法院必须解除戒具。审判长休庭后,宣布常、陈2人扰乱法庭秩序,予以警告,而2人却根据李少平开庭以来的表现,要求他回避审理,也就是换法官。其后李少平下令法警把2人带出法庭,并下令郭桦昌退庭后重新聘请律师。

常玮平周四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相信法官李少平的处理手法和涉案人郭桦昌的背景有关。

常玮平:郭桦昌是香港的一名商人,在大陆做生意,之前曾比较支持香港一些大陆认为是反对派的议员。我个人不排除整个案子有可能有一些打击报复的成分。这案子刚一开始的时候给郭桦昌定的罪名是非法经营,后来在阶段他的罪名又变更成买卖身份证件、妨碍信用卡管理和洗钱3个罪名,完全和当初侦查时的罪名不一样,等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又变成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

常玮平和陈进学指李少平侵犯辩护人合法权益,已向深圳罗湖区检察院提出控告,并计划向全国律协律师维权中心提出正式申请。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总干事陈洁文谴责李少平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2年前所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陈洁文:首先申请回避是法律里头有规定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案件的审判或检察人员回避。如果律师依法提出一个要求,法院的反应就是把他赶出去的话,人们就只能看见法庭粗暴,不讲理、不讲法的态度。

她指出,法官要求被告雇用新的律师,突显了司法漏洞。

陈洁文:无论709案也好或其他案件也好,只要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应有权益,以及运用律师自身权利,往往会被认为是挑战法庭或官方的权威,官方会想尽办法让被告换律师。这个当事人在羁押当中不自由的状态,他被要求换律师,如果下一个换来的律师也挑战法庭不公正,我肯定法庭还会要求再换。

她强调,刑事程序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大前提是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获平等对待,而这起事件正好作为反面案例。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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