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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拆包裹 快递员"偷吃"极为普遍

2017年11月18日 14:08 PDF版 分享转发

速递员偷取包裹内的食物(红圈示)。(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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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结束后,"剁手党"翘首期盼的货物到手了吗?但可曾想过速递的包裹在运输途中遭遇了"不人道对待",甚至被人"吃空"?大陆媒体经连日暗访,揭发北京有速递网点的速递员将包裹左掷右飞,更有人拆开偷吃食物,最后将已经天残地缺的包裹重新包装再上征途,送到客户的手上。

媒体记者于10月底以应征者身份进入崇文门附近一个速递网点工作,但短短几天已足够让其"大开眼戒"。该网点每天上午7时至9时及下午1时至3时为分拣包裹时段,每天早上速递员会以抛、扔、踩等粗暴的方式从客货车上卸下过千的包裹。

随后速递员为争取时间分拣包裹,简单看一眼地址后,在近1个小时的分拣过程中,仓库内"噼里啪啦"的包裹摔地声音此起彼落,包裹从速递员头上飞来飞去、重摔在墙上及地上。就算包裹中有易碎物品,速递员也照抛、照掟:"我们一定要速度快,分拣过程会占据我们额外的时间,这个过程我们是没有钱拿的,只有送去一人件才有一件的钱。"

一名年资较深的速递员指出,邮递物品是"保丢不保损",也就是说,如果邮寄过程中,没有填写保价,物品丢失,会按照邮费的3至5倍赔偿;若物品损坏,则不作任何赔偿。

此外,速递员在分拣时"偷吃"的情况也极为普遍。记者多次目睹有速递员从包裹箱中取出苹果、小吃及即食面等食品放入自己的袋中,更有主管看到后不忘作出"温馨提示"说:"少拿点,别让人家看出来。"不仅如此,更有速递员称,在卸货时如果口渴更会即场开箱吃水果,"你卸车的时候渴了,偷了吃了一个(水果),偷两也没关系"。

根据规范速递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分拣包裹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包裹(邮件)损毁,邮政管理部门可对相关违规行为处以最高3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5万港元)罚款;另有对速递员行为作出的规范中,速递员不得扣留、倒卖、盗窃包裹(邮件),也不能提供从事速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讯息,违者可被罚款5000元(约5900港元)以上1万元(约1.18万港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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