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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港府拖延 港人郭卓坚检控前特首梁振英涉贪

2018年03月27日 16:33 PDF版 分享转发

有“长洲复核王”之称港人郭卓坚。 (希望之声图片库)
有“长洲复核王”之称。 (图片库)

记者/主持人:梁路思

“长洲王”之称的港人郭卓坚,不满迟迟未检控前涉贪,将以个人身份,检控梁振英。梁振英被指任职特首期间,收受企业5000万未有申报及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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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坚明日(3月28日)将在高等法院外见传媒,交代检控的法律理据及程序。他今日接受希望之声采访时透露,他已在一个星期前向高等法院入纸(提出申请),提供了长达165页的检控理据。院方将在2个星期内回复,是否接受他提出的检控,如批准,香港律政司就应协助他,对梁振英提出检控。若不接受,到时要看律政司的理据再做打算。

按照程序,提出检控前,郭先写信给刑事调查专员,询问梁振英案件已过去4年,质问对方为何不检控,对方的回应含糊其辞“没说检控,也没说不检控”,他质疑当局是有意拖延。不过,他得悉回复后,按照程序,他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今次检控的答辩人为前特首梁振英,郭卓坚表示,他现在已不再是特首,要自己拿钱去打官司。

郭卓坚表示,梁振英任职特首时,收受澳洲企业5000万港元,违反香港贪污舞弊条例。他强调,梁振英当时身为公职人员,不可以贪污和不可以不申报,例如,前特首曾荫权:“他只是坐了富商的船和涉嫌收受30万港元,就被判5年的刑期”。

梁振英在收受UCL企业5000万的事件上,多次澄清自己没有违反条例,已交代得好清楚。目前,已有一个专责小组委员会正调查该案,不过,梁振英多次拒绝到立法会交代事件,加上亲中议员护航,调查毫无寸进。郭卓坚认为:“当然啦!罪犯永远都说自己无事的啦!但关不关事是由法庭决定,公众去判决。如果梁振英无罪,要法庭来判决,要大家市民明白,是不是我们怪错了,如果有罪,就应该受惩罚。”他强调,自己能够告他,就相信他是罪有应得,但是,香港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要给梁振英一个机会解释,给一个机会让他答辩,有罪还是无罪。

郭卓坚多次为香港的公共政策,提请司法复核,状告香港政府,今次若成功检控,他透露,大概要花200万诉讼费用,他表示是自己出钱。认为香港时下的年轻人,为香港的民主发展,要坐好几年政治监狱,令他们的前程尽毁。他说,自己是一个独身老人:“钱是带不走的,在临走之前要为香港做一些事。” “这个社会,总得有一些人出来讲句公道说话。”

他又强调,香港《基本法》赋予香港人的权利,就是香港市民发现了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有权司法复核政府,否则,政府可能会为所欲为:“如大家都不出声,政府会怎样呢!就会变成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

外号“长洲复核王”的郭卓坚,曾就香港多个政策提出司法复核,包括:香港电视不获发牌、政改咨询报告、立法会递补机制、要求取消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权利;行政长官梁振英被推选为中共政协副主席,郭卓坚向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指梁振英“非法赚外快”;香港众志常委周庭被港岛区选举主任邓如欣取消参选资格等。

梁振英UGL涉贪事件源于2014年10月,澳洲传媒披露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2011年参选特首后,以戴德梁行((DTZ)董事身份与一澳洲企业签订秘密协定,透过提供顾问服务、不作竞争等安排,换取5,000万港元报酬,款项是在梁上任特首后收取,梁振英未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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