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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奇书将植物人唤醒

2018年04月28日 11:36 PDF版 分享转发

天降人间有奇书 救苦救难济苍生
天降人间有 救苦救难济苍生

记者/主持人:慧光

她叫孙艳华,丈夫叫何兴华,都是中国大陆河北省三河市的普通工人。

1998年12月2日,何兴华突发脑溢血,据医生说颅脑内出血量达一百毫升,致使原本欢蹦乱跳的人,一下子失去意识,人事不省。大小便失禁,昼夜需人护理;吞咽功能失常,只能吃流食,还得靠插管或用小勺一点儿一点儿的喂。每天只能靠打针吃药维持一口气,医院确诊其为

突如其来的事故给了孙艳华沉重的打击。她本身也有严重的,还有全身浮肿,遇上这事儿又让她着急上火,经常吃不进东西,也休息不好。丈夫发病突然,让她手足无措,她感到无力应付,几乎快支撑不住了。

她们夫妇俩都是工人,那时每月工资加起来还不到七百元。不上班,就没有工资。可药费很快就花了一万多元,而单位只给报销百分之三十。还有两个孩子上学费用也很高,真是入不敷出,各种压力都让她感到很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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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忆说:“那段日子我真是活不起也死不起,我要一撒手这个家就全完了。”

一位好心的邻居大姐看她实在太难了,就对她说:“我也真替你发愁,谁也救不了你,谁也没有能力救你们。只有一条路,炼吧,法轮功能改变你的命运。你丈夫那样,你身体又浮肿成这样,真要检查去,肯定都是有原因的。你俩都不行了,两个孩子怎么办?你就念《转法轮》这本书,大声念,让兴华听到,你俩就有救了!”听她这么一说,孙艳华心里突然升起一种希望,她隐约的觉得前方见亮了。

孙艳华说:“1999年9月,我花了十二元钱,请一本《》宝书。为救丈夫,我就大声的在他身边念书,一有时间就念。奇迹真的出现了,一动不动的他,渐渐的会流眼泪了,手指会动了,胳膊会动了,腿会动了。有一天我去洗衣服,就叫我女儿念。女儿念了不大会儿就惊喜的说‘爸的嘴会动了’。”

“就这样,只有二十多天,丈夫就开始清醒了,然后慢慢能说话了,能扶着坐起来了,会迈步走路了,两个孩子一看奇迹出现了,非常高兴,就大声的念,一家人也都有笑脸了。我想这可真是宝书啊!比医院可灵多了。”

丈夫眼瞅着一天比一天见好,她和孩子们念书就更有劲儿了,也更认真了,而何兴华也听的更专注更有神儿了。

那位邻居大姐来看望她们时,她兴奋的对她说:“兴华好了,谢谢大姐告诉我们福音,我们家有希望了!”

那位大姐问道:“你身上的浮肿和胃病呢?”

她这才回过神儿来说:“大姐,你不提我倒忘了。我也好了,我都忘了我的病好了。谢谢师父,谢谢大姐。”

从那时起,她不仅病没有了,而且比以前更健康了,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更重要的是她没有压力了,每天都生活在快乐与幸福之中。她经常说“是没见过面的师父给了我们夫妻俩第二次生命,这份大恩大德真是无以为报呀!”

有一天,她看到电视上在攻击法轮功,她就对丈夫说:“法轮功救了我们俩的命,也救了我们全家,我要到北京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何兴华那时说话还不利索,就用手推推她,意思是“他同意,应该去!”

临走前她叮嘱女儿:“我这次进京如果被抓了,你们别难过,照顾好你爸。就是他们枪毙了我,咱家也不可耻。做人得有良心,救了我们全家人,我得去向政府反映我们家的真实情况。”

1999年12月12日,她登上了去北京的列车。然而刚开了没几站,就遭到了的截访。她知道去不了天安门了,一下车就使劲高喊“好!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丈夫何兴华一百毫升,瘫在床上几个月,谁也没关心过。如今人好了,是法轮功师父给治好的。电视台污蔑我师父,我是受益者,我最有权利说法轮大法好!”

她不停地喊,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

她还对抓她的警察说:“我花一万多元给丈夫治病,丈夫不但没治好病,还变成了植物人。我花了十二元买了一本《转法轮》书念给丈夫听,他就一天天好起来,如今能走路,能说话,自己会拿勺吃饭了,这不神奇吗?人不得有良心吗?我去天安门不应该吗?你们凭什么不叫我去?我没犯法!”

她还说:“我丈夫何兴华工资只有三百六十元,一盒药就一百二十五元,只够吃四天,一个月工资能买几盒药?我家四口人吃饭,孩子还得上学,这点钱怎么够花?我师父一分钱也不要,病就不翼而飞了,单位也不用报销那百分之三十的药费了,这不是好事吗?”

一位警察强行给她戴上手铐,她仍然高喊,被警察打了两个大耳光。一位女警察还过来拧她的胳膊,踩她的脚。其中有一个警察骂师父,她一下子火就上来了,厉声的说:“你骂我啥都行,你骂我师父,我就骂你,我豁出去了。”(那时她刚刚开始学法,还不懂得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她一开始骂,警察倒被吓住了,没词了,灰溜溜的走了。后来她也知道了,修炼人是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但那时她就是那个悟性,她说“我当时也顾不上那些了”。

她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百零九天,每天吃窝头,面都是变质的,过年才给吃个馒头,还要让她交伙食费。她对警察说“我不是自愿来的,是你们绑架我来的,我也没犯法,凭什么要给你们交钱?”后来家人还是交了二千零一十八元钱才放她回家。

回家后才知道,丈夫曾经领着两个孩子去公安局要人,何兴华对公安局的领导说:“我曾经是植物人,现在会说话、会走路了,还能走到公安局来要人,这不是神话故事,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活生生的现实,是师父让我起死回生的,你说我能忘了师父吗?能忘了大法的救命之恩吗?”

从看守所出来后,派出所警察还要继续监视她,她对警察说:“你不要监视我,我是好人,我是受宪法保护的,是你们在犯罪。我丈夫脑溢血一百毫升,我念《转法轮》书给他听他就好了,我丈夫的情况有目共睹的,人得讲良心的,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不是很清楚吗?你就不怕遭恶报吗?”

后来那位警察真的遭恶报了,再没敢到她家来。她工作的单位与派出所仅隔一条马路,可他以后再没找过她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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